kāi fàng xìng gǔ zhé
2 英文参考open fracture [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中医药学名词(2004)]
3 疾病分类骨与创伤科
4 疾病概述开放性骨折(open fracture[1])是指骨折附近皮肤及皮下软组织破裂,骨折断端与外界相通的一类骨折[1]。
5 疾病描述开放性骨折的描述:
一度 皮肤裂开<1cm;创口很清洁;创口很可能由内向外所致;肌肉挫伤轻;单纯横断或短斜形骨折;
二度 皮肤裂开>1cm;伴有广泛软组织损伤,有皮瓣形成或皮肤撒脱;横断或短斜形骨折伴轻度粉碎;
三度 广泛软组织损伤(包括肌肉,皮肤及神经血管);常为高速损伤和严重压砸伤。
ⅢA 广泛软组织撒裂;有软组织复盖;多断骨折;枪伤。
ⅢB 广泛软组织损伤;伴骨膜剥脱和骨外露;污染 严重。
ⅢC 需修复的血管损伤。
6 症状体征休克、软组织伤、出血、骨折。
7 疾病病因外伤史,自身的疾病状态。
8 病理生理外伤或自身疾病直接造成骨头的破坏,脆裂。
9 诊断检查9.1 1、询问伤情包括受伤原因、时间、地点、受伤时身体姿势及何部先着地,如有创口或出血,还应询问创口处理经过,是否用过止血带及上止血带时间。
9.2 2、全面体检注意有无休克、软组织伤、出血、检查创口大小、形状、深度及污染情况。有无骨端外露,有无神经、血管、颅脑、内脏损伤及其他部位的骨折。对严重伤员必须快速进行。
9.3 3、X线检查除正、侧位X线摄片外,尚应根据伤情拍摄特殊 *** 相,如开口位(上颈椎损伤)、动力性侧位(颈椎)、轴位(舟状骨、跟骨等)和切线位(髌骨)等。复杂的骨盆骨折或疑有椎管内骨折者,尚应酌情行体层片或CT检查。
10 开放骨折的处理 Treatment of open Fractures1、清创术de’bridement;wound toilet
(1)定义:就是清除污染的组织和失去生机的组织。把污染变为清洁,把开放骨 折变为闭合骨折,这是治疗成败的关 键。
(2)清创时间:一般争取在伤后8小时内进行。 超过24小时的创口,则不宜清创。
(3)创面的冲洗:有学者主张高压脉冲。
(4)清创要彻底:较大骨块必须保留。
2、骨折的固定Infernal Fixation of Fractures 多主张内固定。力求简单可靠。
3、创口闭合Wound Coverage,Wound Closure。(1)直接缝合;(2)减张缝合或植皮术;(3)延迟闭合。
4、术后处理Postoperative CareAfterCare。
11 治疗方案11.1 一、清创术11.1.1 (一)注意点1、解除伤口部衣裤后,先对创口周围皮肤用肥皂水擦拭与清洗(勿使水进入创口内)以清除泥土、异物等,对油污可用汽油擦拭,然后按常规用碘酊、乙醇消毒局部。创面较大或污染严重者,应作创面细菌培养及抗生素敏感度测定。
2、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采用干性清创术,即由浅至深逐层切除失活及污染组织,包括皮缘、深筋膜、肌肉等。每切一层应更换刀片及敷料,直至肉眼所见无污染及失活组织为止。但对大批伤员同时到来时,可用大量无菌生理盐水进行脉冲式冲洗创口(压力不可过大,以防污物冲至深部组织间隙),并同时剪除失活组织,摘除异物。
3、创口内与软组织或骨膜相连的碎骨片不宜摘除,较大骨片虽无软组织相连,也不宜摘除,以免形成骨缺损。对污染严重的骨片,应刮除污物并冲洗后,重新放归原位。
4、血管损伤时,一般小血管损伤应予结扎,主要血管损伤影响远侧血运者,应酌情行血管修补,吻合或移植术。
5、神经损伤,如系切割伤、创口污染轻者可一期缝合;如系撕裂伤或捻挫伤,可暂不缝合,留待后期处理。
6、肌腱断裂的处理。
7、清创术后行骨折复位,并酌情选用内固定、骨外穿针固定、石膏、石膏托、持续牵引等(软组织损伤严重、污染严重者不用内固定)。
8、根据受伤时间及创口污染情况,可酌情作一期缝合或延期缝合。缝合应在无张力情况下进行,如果清创后皮肤有较多缺损,可做减张切开,用局部转移皮瓣遮盖暴露的骨折端,或行游离植皮覆盖创面。大块皮肤撕脱伤(如脱套式撕脱伤)不可原位缝合,应根据损伤程度切除失活的皮下脂肪组织及皮肤,再游离植皮。
11.1.2 (二)术后处理1、按一般手术后处理常规。
2、给予足量有效抗生素防治感染。
3、严密观察创口,防治气性坏疽。
4、肿胀消退或创口基本愈合后可更换石膏;如为管型石膏,可开窗换药。
5、固定时间应较闭合性骨折略长。
11.2 二、火器性骨折的处理原则除与开放性骨折处理相同外,应注意以下各项:
1、尽可能早期施行清创术,应在伤后6~8h内进行;如伤后及时使用抗生素,清创时间亦可延至伤后10~12h。
2、麻醉选择,较小的创伤可用局麻或神经干阻滞麻醉。较大的创口则用全身麻醉(最好不用椎管内麻醉)。
3、清创时应按肢体长轴或皮纹走向将创口切开扩大,充分暴露伤道,以达到引流和减压作用;彻底清除异物,切除失活组织;如果伤道深,一侧切口引流不畅,可在肢体对侧适于引流部位另作小切口。
4、除头皮、面部及手部损伤外,战伤创口一般不缝合,用干纱布或浸有抗菌药物的纱布疏松地充填,在术后4~7d根据创口情况行延期缝合。但平时对于污染轻、伤道浅、时间短的创口,彻底清创后可作一期缝合。
12 预后及预防无特殊预防方式,尽量避免外伤。
13 特别提示1、治疗:保守为主,也可手术及外固定;
(1)手法复位:石膏固定,肿胀轻,桡 A 搏动正常者;
(2)骨牵引:伤久,肿胀重,有水疱者;
(3)手术复位:髁间骨折;
西医·骨折所谓骨折,顾名思义,就是指骨头或骨头的结构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一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骨折发生后,离医院较近者,可直接送医院或叫救护车,离医院比较远的病人,必须进行简单的处理,以防在送医院途中加重病情,甚至造成不可逆的后果。骨折的病因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1)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则往往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有不同程度软组织破坏。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2)间接暴力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下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椎体受折刀力的作用而发生压缩性骨折(传导作用)。(3)积累性劳损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如远距离行军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骨折的临床表现休克:对于多发性骨折、骨盆骨折、股骨骨折、脊柱骨折及严重的开放性骨。患者常因广泛的软组织损伤、大量出血、剧烈疼痛或并发内脏损伤等而引起休克。发热:骨折处有大量内出血,血肿吸收时,体温略有升高,但一般不超过,开放性骨折体温升高时,应考虑感染的可能。骨折的并发症早期并发症(1)休克:严重损伤,骨折引起大出血或重要器官损伤所致。(2)脂肪栓塞综合征:发生于成人,是由于骨折处髓腔内血肿张力过大破坏,脂肪滴进入破裂的静脉窦内,可引起肺、脑脂肪栓塞。(3)重要内脏器官损伤:①肝、脾破裂。②胸肺损伤。③膀胱和尿道损伤。④直肠损伤。(4)重要周围组织损伤:①重要血管损伤:常见的如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近侧骨折端易造成肱动脉损伤,胫骨上段骨折易造成胫前或胫后动脉损伤,股骨髁上骨折,远侧骨折端可致腘动脉损伤。②周围神经损伤: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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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的时机,一般应在各种因素直接所致损伤或却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 具体 交通事故鉴定 伤残 时间根据伤情的不同有三种: 1、伤后及1个月可进行鉴定: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稳定性骨盆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大于 1/3(不包含脊髓损伤),不构伤残的。 2、伤后3个月可进行鉴定:开放性骨折,肋骨骨折致胸膜粘连等。 3、伤后6个月可进行鉴定:神经损伤(脑、脊椎等),皮肤瘢痕损伤,骨髓炎,骨不连等。 【注:以上为湖北省 司法鉴定 协会《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