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无陪护新生儿病房,宝宝如何进行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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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无陪护新生儿病房,宝宝如何进行母乳喂养

很多人都很好奇。婴儿在无人陪伴新生儿病房住院时,如何进行母乳喂养?早产儿的亲生母亲母乳喂养有哪些注意事项?让我们和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1。母乳的收集、运输和使用有哪些步骤?

(1)准备:

①清洁:母亲剪指甲、洗手、清洁乳房和吸奶器表面;

②吸奶器:选择双面泵系统的吸奶器,每次使用后清洗管道并风干;

③吸乳配件:每人使用独立的、预先消毒的吸乳配件;使用后按要求正确清洗消毒,以备后用;

④容器:使用预先灭菌密封的食品级硬PP塑料或玻璃瓶和母乳收集袋。

(2)收集:产后半小时内尽快开始吸奶;每天8~12次,定时吸出乳汁;Row空同时双侧乳房;每次吸奶都要分开收奶;分离并存储每个喂食量;识别日期、时间、奶量、住院号、床号、新生儿姓名;不要丢弃初乳。

(3)保存:新生儿挤出初乳后应立即喂养;或者冷藏冷冻区彻底清洗干净,存放在专门区域;估计96小时内使用的牛奶,采集后要冷藏(0~6℃);预计超过96 h的奶,采集后立即冷冻(低于-18℃);可以冷冻3个月。

(4)转移:使用隔热密闭的冷却容器。

(5)接收:护士与家长双重核对新生儿姓名、床号、住院号、挤奶时间;专用冰箱保存;负责人;存储位置安全且固定。

(6)使用:每次使用母乳前,应仔细核对姓名、床号、住院号、挤奶时间,由专人专用;初乳应尽可能通过口咽途径给药;按照母乳收集的顺序使用;加热至37-40℃ 待用;禁忌微波加热;加热后未使用的牛奶不能重复使用;根据早产儿的医嘱,按比例添加人乳强化剂;强化母乳是现成的,混合均匀。

(7)质量控制:记录冷藏和冷冻的温度控制;一般牛奶不需要常规细菌学培养;必要时随机进行细菌学检查,可以发现母乳采集中的问题;加热后残留乳汁的处理原理与其他体液相同。

2。什么样的新生婴儿需要喂母乳强化剂?

出生孕周<34周、体重<2000g或有营养不良高危因素的早产儿,需要在母乳中添加富含蛋白质、矿物质和维生素的人乳强化剂。

3。如何加强母乳喂养?

当早产儿的人乳日摄入量达到80~100 ml/kg时,就会开始强化母乳喂养。早产母乳中的蛋白质含量在2周后迅速下降。早期强化母乳喂养可以减少早产儿早期蛋白质和能量的丢失,有利于早产儿的生长发育。一般从半剂量加强开始,根据早产儿的耐受情况,从3~5 天逐渐增加到全剂量。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根据母乳成分监测和早产儿代谢需求,实施个体化强化母乳喂养。

对于超(极)低出生体重儿,尤其是营养状况差的婴儿,要加强母乳喂养,直至校正孕周后40周;早产儿出院时,母乳强化的热量密度应略低于住院期间,如半强化(3051 kJ/L),并根据其生长情况,直至早产儿体重、身长在同性别、同年龄的第25~50百分位曲线内。

4。亲生母亲不能提供母乳怎么哺乳?

当早产儿母亲无法提供母乳时,已建立人乳库的地区或医院可选择巴氏消毒的供体人乳(62.5℃,30min)喂养早产儿。 虽然免疫活性物质(淋巴细胞、溶菌酶、sIgA等。)经巴氏灭菌捐赠的人乳经巴氏灭菌后会明显减少,牛奶中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损失很小,大部分非特异性免疫物质不受影响。 巴氏灭菌捐赠的人乳还具有免疫保护和改善早产儿预后的益处,并可显著减少其短期和长期并发症,包括肠内喂养不耐受、医院感染、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慢性肺部疾病、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出院后住院和长期神经发育迟缓等。

母乳捐献者必须通过严格的筛查,以避免感染风险(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巨细胞病毒、肝炎、梅毒等除外。)或其他有毒物质(毒品、酒精、毒品等。).

5。早产儿的亲生母亲母乳喂养有哪些注意事项?

母乳的病原学检测:早产儿由新鲜的亲生母亲母乳喂养时,无需进行常规细菌培养或其他病原体(如巨细胞病毒)的检测和巴氏灭菌。只有早产儿有肠源性感染时,才有必要对其母乳取样检查。

6。母亲是病毒携带者的母乳如何处理?

当母亲携带巨细胞病毒(CMV)、乙肝病毒或病毒血清学阳性时,母乳喂养的早产儿可能被感染。国外有学者认为,新鲜母乳喂养对早产儿的益处明显超过感染风险。国内外也有一些研究认为,含有CMV的人乳经过冷冻、巴氏灭菌或高温短时消毒(72℃,5~10 S)处理后,再喂养早产儿,直至孕龄达到32~34周。母亲患乙肝的新生儿在出生时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母乳喂养不会增加乙肝感染风险,可以选择母乳喂养。

7。母乳喂养有哪些禁忌?

(1)宝贝:

①代谢性疾病:如半乳糖血症等。不要母乳喂养,使用特殊的代乳品。

②其他代谢性疾病,如苯丙酮尿症,在严密监测血苯丙氨酸水平的基础上,可喂母乳和特殊配方奶。

(2)母亲:

①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或携带者:采用配方奶喂养,避免混合喂养。

②人嗜T淋巴细胞病毒(ⅰ型或ⅱ型):不要直接哺乳或哺乳。

③未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和布鲁氏菌病:不允许直接母乳喂养;接受治疗至少2周,确诊为非传染性后,可以再次母乳喂养。

④甲型H1N1流感、水痘、乳房皮肤单纯疱疹病毒感染:不允许直接母乳喂养,防止新生儿感染;挤好的母乳可以喂。

⑤在使用抗代谢药物、化疗药物、精神疾病药物及少数会通过母乳排泄的药物(本、麦角胺、他汀类)治疗期间:在药物完全清除前,不得直接哺乳或哺乳。

⑥母乳因正在进行同位素治疗或接触过放射性物质,含有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质:禁止哺乳。

⑦母亲吸毒酗酒:不允许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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