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5.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6.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法律依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第二条:护理分级: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处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一级护理
适用对象
用于病情重或较大手术后病情不稳定的病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比较繁琐。
护理要求
1、根据病情制订出护理计划,各班按护理计划护理。
2、每1h巡回观察一次病人,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瞳孔、意识等变化。做好特别记录。
3、保持引流管的畅通,注意引流物的色、量、性质。按规定时间和操作要求更换引流装置。
4、准备好各种抢救药品、仪器、用物。
5、熟练掌握并及时应用三腔管止血、电除颤、气管插管、心肺脑复苏。
6、认真做好基础护理。
扩展资料
等级护理共分为4级,即特别护理(特别专护)、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普通护理)。病人入院后,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并分别在住院病人一览表和病人床头卡上设不同标记,提示护士根据医嘱和标记具体落实,护士长进行督促检查。下面分别讲一讲不同护理级别的不同要求。
1、特别护理(特护)用大红色标记,凡病情危重或重大手术后的病人,随时可能发生意外,需要严密观察和加强照顾。特护的都是重危病人,但重危病人不一定都要特护。特护派专门护士昼夜守护,有时需把病人搬入抢救室或监护室。
按照特护计划,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密切观察病情,记录饮食和排出物的量,进行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翻身按摩等。特护的收费比较高,上级有收费标准,自费病人应考虑自己的负担能力。
2、二级护理用蓝色标记,表示病情无危险性,适于病情稳定的重症恢复期病人,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动的病人。对二级护理病人,规定每2小时巡视1次。在这之间,如病情有变化或有特殊需要,病人可用呼唤电铃呼叫医生护士。
3、三级护理是普通护理,不作标记。对这个护理级别的轻病人,护士每3小时巡视1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级护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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