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需要带好宝宝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记录,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办理《预防接种证》。带上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预防接种门诊即可办理。无论是否在现居住地接种过疫苗,只要带上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就能在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查验证证明,不需要回户口所在地。
常规辖区接种门诊人员登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以往已接种疫苗信息,根据接种信息开具查验证明。
查验证是由专业预防接种机构对儿童预防接种记录进行核查,判断儿童是否已经完成相应年龄阶段对应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
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第七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捐赠等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协助组织居民、村民受种第一类疫苗。
一、需要的材料:
1、户口本(或其他居住证明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确认孩子的身份信息。
3、出生医院产科发放的预防接种证,登记了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接种信息。
二、办理流程
儿童出生后,出生医院的产科接种室会为其接种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并发放预防接种证,接种证上会登记卡介苗和首针乙肝疫苗接种信息。
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携带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院产科发放的预防接种证,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辖区预防接种门诊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档案。
在外地出生但在本区居住的孩子,也应尽快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让孩子尽快的补种各种疫苗。若在原地区已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来的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迁入手续,根据已接种过的疫苗,安排补种未种的疫苗和后续疫苗的接种。
家长在办理预防接种手续时,必须把可靠的通讯住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
疫苗接种证补办需要携带孩子户口本、家长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补办。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
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
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2、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记录。
3、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
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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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禁忌症
我国习惯将疫苗禁忌分为一般禁忌和绝对禁忌,国外书刊称禁忌证和慎用证。
一般禁忌指在某种情况下可缓期接种,如发热、疾病恢复期(相当于慎用证)。
绝对禁忌证是指接种疫苗后,有可能造成发生接种不良反应的概率增加和不良反应加重或免疫损伤。
如免疫功能不全(缺陷)者,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但可接种灭活疫苗。
对鸡蛋过敏者,不宜接种麻疹、流感等以鸡胚细胞培养的疫苗。
参考美国2003年ACIP推荐的方案,在成年人中某些有健康条件的可选择接种某些疫苗。
有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肝病(包括酒精肝)、心脏病患者,可接种流感疫苗、肺炎多糖疫苗(PCV)、乙型肝炎疫苗。
肾功能不良者,可接种肺炎多糖疫苗、乙型肝炎疫苗;免疫缺陷者,可接种肺炎多糖疫苗、水痘疫苗;HIV感染者,可接种肺炎多糖疫苗、水痘疫苗。
偶合症
预防接种的偶合症严格地说可分为偶合、诱发和加重原有疾病3种情况。
偶合是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它与预防接种无因果关系,纯属巧合,即不论接种与否,这种疾病都必将发生。
诱发是指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影响生理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疫苗/784976"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疫苗">百度百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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