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企业、 *** 作规程?

塔机企业、 *** 作规程?,第1张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2006

目次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整机

4   结构4.1 材料4.2 连接4.3 梯子、扶手和护圈4.4 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4.5

重臂走道4.6   司机室4.7 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4.8 自升式塔机结构件标志4.9

自升式塔机后续补充结构件要求

5   机构及零部件

5.1  一般要求5.2 钢丝绳5.3 吊钩5.4 卷简和滑轮5.5 制动器5.6 车轮

6   安全装置

6.1起重量限制器6.2起重力矩限制器6.3行程限位装置6.4

小车断绳保护装置6.5小车断轴保护装置6.6钢丝绳防脱装置6.7风速仪6.8 夹轨器6.9

缓冲器、止挡装置6.10 清轨板6.11顶升横梁防脱功能

7    *** 纵系统

8   电气系统

8.1一般规定8.2电气控制与 *** 纵8.3电气保护8.4照明、信号8.5导线及敷设8.6电缆卷筒8.7集电器

9   液压系统

10  安装、拆卸与试验

11  *** 作与使用

前言

本标准的3.7、4.1、4.2.1、4.2.2.1、4.2.2.3、4.3、4.4、4.5、4.6.7、4.7.4、4.8、5.2.1、5.2.4、5.3.1、5.4.1、5.5.2、5.6.1、5.6.2、6.3.3.2、7.1、7.2、7.3、7.3.1、7.3.2、7.4、8.3.3、8.5.1、10.6

b)、10.8e)、10.9、11.1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5144-19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本标准参考了ISO7752-3:1993《起重机  控制  布置和特性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ISO11660-1:1999《起重机  通道、护板和限制装置

第1部分:总则》、ISO11660-3:1999《起重机  通道、护板和限制装置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与GB 5144-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对自升式塔机顶升加节、频繁拆装的起重臂的连接、结构件正常工作年限及主要结构件可追溯的永久性标志等要求;

--采用有关国际标准的部分内容;

--调整部分条款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四川建设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机械厂、上海宝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大江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厂、湖南湘潭江麓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正兴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北京中建正和建筑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洪、许武全、何振础、易明、魏吉祥、董明军、王福国、付剑雄、胡浪、杨道华、史洪泉、杨定平、钱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5144-1985、 GB 5144-19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144-200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机。其他用途的塔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72  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ISO4309:1990,IDT)

GB/T 5973  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T 5975  钢丝绳用压板

GB/T 5976  钢丝绳夹

GB/T 9462-1999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 13752-1992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JG/T53   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JG/T 54-1999 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JG/T 100   塔式起重机 *** 作使用规程

JG/T 5112   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制造与检验

3   整机

3.1 塔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T 9462-1999中4.1.1、4.1.3、4.1.4的规定。

3.2 塔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应符合GB/T 9462-1999中4.1.6中的规定。

3.3自升式塔机在加节作业时,任一顶升循环中即使顶升油缸的活塞杆全程伸出,塔身上端面至少应比顶升套架上排导向滚轮

(或滑套)中心线高60mm。

3.4塔机应保证在工作和非工作状态时,平衡重及压重在其规定位置上不位移、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保证重量准确、稳定。

3.5 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内容应符合GB/T

9462-1999中7.1.1的规定。

在塔机司机室内易于观察的位置应设有常用 *** 作数据的标牌或显示屏。标牌或显示屏的内容应包括幅度载荷表、主要性能参数、各起升速度档位的起重量等。标牌或显示屏应牢固、可靠,字迹清晰、醒目。

3.6 塔机制造商提供的产品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GB/T 9462的有关规定。

对于塔机使用说明书除应符合GB/T 9462-1999中7.2.6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根据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使用材料的低温力学性能、机构的使用环境温度范围及有关因素决定塔机的使用温度、正常工作年限或者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级别以及各种工况的许用风压;

b)安全装置的调整方法、调整参数及误差指标;

c)对于在安装起重臂前先安装平衡重块的塔机,应注明平衡重块的数量、规格及位置;

d)起重臂组装完毕后,对其连接用销轴、安装定位板等连接件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法;

e)在塔身加节、降节过程中,安全的作业步骤、使用的平衡措施及检查部位和检查项目;

f)所用钢丝绳的型式、规格和长度;

g) 高强度螺栓所需的预紧力或预紧力矩及检查要点;

h) 起重臂、平衡臂各组合长度的重心及拆装吊点的位置。

3.7 使用单位应建立塔机设备档案,档案至少应包括:

a) 每次安装地点、使用时间及运转台班记录

b) 每次启用前按GB/T 9462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常规检验的记录

c)大修、更换主要零部件、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d)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e)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4   结构

4.1 材料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9462-1999中4.3.1.1和4.3.1.2的规定。

4.2 连接

4.2.1 焊接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及焊缝的制造要求和检验应符合JG/T 5112的有关规定。

4.2.2 螺栓、销轴

4.2.2.1

塔机使用的连接螺栓及销轴材料应符合GB/T13752-1992中5.4.2.2的规定。

4.2.2.2  起重臂连接销轴的定位结构应能满足频繁拆装条件下安全可靠的要求。

4.2.2.3

自升式塔机的小车变幅起重臂,其下弦杆连接销轴不宜采用螺栓固定轴端挡板的形式。当连接销轴轴端采用焊接挡板时,挡板的厚度和焊缝应有足够的强度、挡板与销轴应有足够的重合面积,以防止销轴在安装和工作中由于锤击力及转动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4.2.2.4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拧紧。塔机出厂时应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力矩扳手或专用扳手。

4.3   梯子、扶手和护圈

4.3.1  不宜在与水平面呈650~750之间设置梯子。

4.3.2

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0的阶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该扶手支撑于梯级两边的竖杆上,每侧竖杆中间应设有横杆。

阶梯的踏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4.3.3  与水平面呈750~900之间的直梯应满足下列条件:

a)边梁之间的宽度不小于300mmn

b)踏杆间隔为250 mm ~300mm

c)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的自由空间 (踏脚间隙)不小于160mm

d)边梁应可以抓握且没有尖锐边缘

e)踏杆直径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0mm

f)踏杆中心0.1米范围内承受1200N的力时,无永久变形

g)塔身节间边梁的断开间隙不应大于40mm。

4.3.4  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梯应设置护圈,护圈应满足下列条件:

a)直径为600 mm~800mm

b)侧面应用3条或5条沿护圈圆周方向均布的竖向板条连接

c)最大间距:侧面有3条竖向板条时为900mm,侧面有5条竖向板条时为1500mm

d)任何一个0.lm的范围内可以承受1000N的垂直力时,无永久变形。

4.3.5

当梯子设于塔身内部,塔身结构满足以下条件,且侧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见图1Fa],可不设护圈

a)正方形塔身边长不大于750mm,见图F1b;

b)等边三角形塔身边长不大于1100mm,见图F2;

c)直角等腰三角形塔身边长不大于1100mm,见图F3a或梯子沿塔身对角线方向布置,边长不大于1100mm,见图F3b;

d)筒状塔身直径不大于1000mm,见图F4

e)快装式塔机。

4.4   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4.4.1 在 *** 作、维修处应设置平台、走道、踢脚板和栏杆。

4.4.2

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和走道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具有防滑性能。在使用圆孔、栅格或其它不能形成连续平面的材料时,孔或间隙的大小不应使直径为20mm的球体通过。在任何情况下,孔或间隙的面积应小于400mm2。

4.4.3

平台和走道宽度不应小于500mm,局部有妨碍处可以降至400mm。平台和走道上 *** 作人员可能停留的每一个部位都不应发生永久变形,且能承受以下载荷:

a)2000N的力通过直径为125mm圆盘施加在平台表面的任何位置;

b)4500N/m2的均布载荷。

4.4.4

平台或走道的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00mm高的踢脚板。在需要工 *** 作人员穿越的地方,踢脚板的高度可以降低。

4.4.5

离地面2m以上的平台及走道应设置防止 *** 作人员跌落的手扶栏杆。手扶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lm,并能承受1000N的水平移动集中载荷。在栏杆一半高度处应设置中间手扶横杆。

4.4.6  除快装式塔机外,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

4.4.6.1  梯子的第一个休息小平台应设置在不超过12.5m的高度处,以后每隔10m内设置一个。

4.4.6.2

当梯子的终端与休息小平台连接时,梯级踏板或踏杆不应超过小平台平面,护圈和扶手应延伸到小平台栏杆的高度。休息小平台平面距下面第一个梯级踏板或踏杆的中心线不应大于150mm。

4.4.6.3

如梯子在休息小平台处不中断,则护圈也不应中断。但应在护圈侧面开一个宽为0.5m,高为1.4m的洞口,以便 *** 作人员出人。

4.5  起重臂走道

4.5.1 起重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设置走道:

a)截面高度小于0.85m

b)快装式塔机;

c)变幅小车上设有与小车一起移动的挂篮。

4.5.2 对于正置式三角形的起重臂,走道的设置如下所示:

a)

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等于或者大于1.8m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内部,且至少应设置一边扶手,扶手安装在走道上部1m处,见图F5。

b)

起重臂高度H大于或等于1.5m,但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小于1.8m时,走道及扶手应沿着起重臂架的一侧设置,见图F6。

c)

起重臂高度H大于或等于0.85m,且小于1.5m时,走道及扶手应沿着臂架的一侧设置,见图F7。

4.5.3 对于倒置式三角形的起重臂,走道的设置如下所示:

a)

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大于或等于1.8m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内部,且至少应设置一边扶手,扶手安装在走道上部1m处,见图F8。

b)

当起重臂是格构式时,起重臂断面内净空高度h大于或等于1.5m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内部,且至少应设置一边扶手,扶手应安装在走道上部1m处,见图F9。

c) 当起重臂高度均不满足4.5.3

a)或b)时,走道及扶手应设置在起重臂的上部,且扶手应设置在走道上边1m的外侧,见图F10。

4.6   司机室

4.6.1

小车变幅的塔机起升高度超过30m的、动臂变幅塔机起重臂铰点高度距轨顶或支承面高度超过25m的,在塔机上部应设置一个有座椅并能与塔机一起回转的司机室。

司机室不能悬挂在起重臂上。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塔机的活动部件不应撞击司机室。

如司机室安装在回转塔身结构内,则应保证司机的视野开阔。

4.6.2  司机室门窗玻璃应使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司机室正面玻璃应设有雨刷器。

4.6.3  可移动的司机室应设有安全锁止装置。

4.6.4  司机室内应配备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

4.6.5  对于安置在塔机下部的 *** 作台,在其上方应设有顶棚,顶棚承压试验应满足JG/T

54-1999中4.2的规定。

4.6.6  司机室应通风、保暖和防雨;内壁应采用防火材料,地板应铺设绝缘层。

当司机室内温度低于50C时,应装设非明火取暖装置当司机室内温度高于350C时,应装设防暑通风装置。

4.6.7  司机室的落地窗应设有防护栏杆。

4.7   结构件的报废及工作年限

4.7.1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当超过原计算应力的15%时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10%时应予报废。

4.7.2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塔身、起重臂等,失去整体稳定性时应报废。如局部有损坏并可修复的,则修复后不能低于原结构的承载能力。

4.7.3

塔机的结构件及焊缝出现裂纹时,应根据受力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施焊等措施,并在使用中定期观察其发展。对无法消除裂纹影响的应予以报废。

4.7.4

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工作年限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或按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结构工作级别、应力循环等级、结构应力状态计算。若使用说明书末对正常工作年限、结构工作级别等作出规定,且不能得到塔机制造商确定的,则塔机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使用不应超过1.25×105次工作循环。

4.8  自升式塔机结构件标志

塔机的塔身标准节、起重臂节、拉杆、塔帽等结构件应具有可追溯出厂日期的永久性标志。同一塔机的不同规格的塔身标准节应具有永久性的区分标志。

4.9  自升式塔机后续补充结构件要求

4.9.1  自升式塔机出厂后,后续补充的结构件

(塔身标准节、预埋节、基础连接件等)在使用中不应降低原塔机的承载能力,且不能增加塔机结构的变形。

4.9.2  对于顶升作业,不应降低原塔机滚轮 (滑道)间隙的精度、滚轮

(滑道)接触重合度、踏步位置精度的级别。

4.9.3  对于安装拆卸作业,不应降低原塔机连接销轴孔、连接螺栓孔安装精度的级别。

5   机构及零部件

5.1  一般要求

5.1.1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机构及零部件的运动对人体可能造成危险的,应设有防护装置。

5.1.2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塔机上的零件掉落造成危险。可拆卸的零部件如盖、箱体及外壳等应与支座牢固连接,防止掉落。

5.2  钢丝绳

5.2.1  钢丝绳直径的计算与选择应符合GB/T

13752-1992中6.4.2的规定。在塔机工作时,承载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1、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车主要从事铁路机车、客车、货车、动车组、城轨地铁车辆及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租赁,和轨道交通装备专有技术延伸产业,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进出口等业务。

中国南车具备铁路机车、客车、货车、动车组、城轨地铁车辆及相关零部件自主开发、规模制造、规范服务的完整体系。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电力机车研发制造基 地,全球技术领先的高速动车组研发制造基地,行业领先的大功率内燃机车及柴油机研发制造基地,同时,南车利用轨道交通装备专有技术,积极开发并成功扩展延 伸产品市场,包括电动汽车、风力发电设备、汽车配件、船用曲轴和柴油机、大功率半导体元件、工程机械等。

2、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重 工,CSIC)成立于1999年7月1日,是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 体,由中央管理。中船重工是中国最大的造修船集团之一,拥有46个工业企业、28个科研院所,员工14万人,总资产1,900亿元。

中 船重工拥有我国目前最大的造修船基地,集中了我国舰船研究、设计的主要力量,有3万多名科研设计人员,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 心,150多个大型实验室,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能够按照世界知名船级社的规范和各种国际公约,设计、建造和坞修各种油船、化学品船、散货 船、集装箱船、滚装船、LPG船、LNG船及工程船舶等,并出口到世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形成年造船能力500万吨。

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2年,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能源工程、环境工程、交通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重大高新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是一家持续创新的全球化企业。

公司生产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13大类别、86个产品系列,近800多个品种的主导产品,为全球产品链最齐备的工程机械企业。

公司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起重机技术委员会(ISO/TC96)秘书处承担单位,代表国家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履行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国际表决和国内归口职责。

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徐工集团成立于1989年3月,成立 25年来始终保持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排头兵地位,位居世界工程机械行业第5位,中国500强企业第122位,中国制造业百强第49位,中国机械工业百强第4 位,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规模最大、产品品种与系列最齐全、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徐工集团年营业收入由成立时的3.86亿元,发展到2012年突破1000亿元,保持行业首位。徐工集团注重技术创新,建立了以国家级技术中心和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为核心的研发体系,徐工技术中心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持续名列行业首位。

5、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PMC)是重型装备制造行业的知名企业,为国有控股A、B股上市公司,控股方为世界500强之一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设在上海,于上海本地及南通、江阴等地设有8个生产基地,占地总面积1万亩,总岸线10公里,特别是长江口的长兴基地有深水岸线5公里,承重码 头3.7公里,是全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重型装备制造企业。公司拥有26艘6万吨~10万吨级整机运输船,可将大型产品跨海越洋运往全世界。

ZPMC研制的大型港口集装箱机械和矿石煤炭等散货装卸机械产品,技术一流,耐用可靠,如今已遍布全世界76个国家,并占世界市场75%以上的份额。

6、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1978年,目前注册资金陆亿贰仟肆佰肆拾玖万柒仟元人民币,是中国第一家工贸结合、以国际工程承包、成套设备出口及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为主的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大型企业。

公司与世界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形成了遍及五大洲的信息、销售、服务网络和多元化的市场营销格局。公司在国内设有22家全资、控股子 公司,在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10家全资控股子公司、近40家驻外代表处和项目办事处。公司已发展成为以产权为纽带,以外贸为主体,集贸易、工业、科 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CMEC司徽和有关产品商标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受法律保护,具有很高的国际知名度。

目前公司 承担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都有着超过20年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经验,且20多年来公司的团队一直保持着稳定。人员均为 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占3/4以上。工作人员不仅具备丰富实用的外贸和招标进口工作经验,而且还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同时熟悉国家 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是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从事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的精干队伍。

7、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方式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国家重点联系的首批3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是广西“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工程机械集群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现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公司创建于1958年,其核心企业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3年改制上市,是行业和广 西第一家上市公司。

柳工的制造工厂和营销网络布局初具规模。目前在全国包括柳州、上海、江苏镇江、江阴、扬州、安徽蚌埠、天津在内的国 内制造基地,柳工打造了行业最具竞争力的全球营销和服务配件网络,在国内有130多家实力雄厚的一级经销网络和900多家经销服务网点,保证了公司以最快 的速度对市场做出反应。

柳工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有全球领先的产品系列和自主创新能力,目前核心业务为轮式装载机、 全液压履带式挖掘机、路面机械、小型工程机械、叉车、起重机、推土机、混凝土机械、预应力锚具桥梁拉索、桩工机械(旋挖钻机、液压连续墙抓斗)等十四大系 列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相应的配件销售和服务支持。其中柳工牌装载机是中国第一品牌、中国名牌产品,装载机产品销售收入多年持续保持国内行业第 一;预应力锚具、桥梁拉索及旋挖钻机、液压连续墙抓斗等产品连续多年居于行业前列。另一核心业务挖掘机发展相当迅速,短短几年进入国内民族挖掘机品牌前 列。此外,集团各子公司还经营工程机械零部件生产、房地产、物流、进出口业务等。

8、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公司(XinjiangGoldwindSci&TechCo.,Ltd.)是中国成立最早、自主研发能力最强的风电设备研发及制造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 的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中试型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及运营,是国内最大的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制造商,主要产品有600kW、750kW、1.2MW、 1.5MW系列风力发电机组,正在研制的产品有1.5MW部分新机型、2.5MW、3.0MW、5.0MW风力发电机组。公司是大型风力发电机组 “863”项目及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科技攻关项目的重点承担单位,目前正承担“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制与示范”重 大项目课题。

公司现有6个全资子公司和一个控股子公司: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9亿元)、内蒙古金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德国金风风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5万欧元)、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16亿元)、新疆天运风电设备配送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甘肃金风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60万元)和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

9、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在香港上市 的唯一农机制造与销售企业。其前身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创建于1955年,是我国“一五”期间兴建的156个国家重点项目之一,是中国农机行业唯一的特大型 企业,1990年被国务院企业管理委员会评为“国家一级企业”,1997年,中国一拖集团将与拖拉机相关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重组后进行股份制改造,依 法设立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境外发行H股股票,于同年6月23日在香港上市。

公司占地约100万平方米,总资产32亿元,固 定资产14亿元,拥有职工1.6万余人,其中专业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1700余人。公司拥有强大的锻件、机械加工、装配和测试的全套生产能力,流水生产线 近百条,公司主导产品含盖“东方红”系列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和收获机械、工程机械、柴油机共计100余个品种。四个专业化拖拉机装配厂,分别生产履带 拖拉机及变型产品、大中小型轮式拖拉机,拖拉机产品功率覆盖范围17~188马力。远销世界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10、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0年,是新中国 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重型机械制造企业。是中国最大500家工业企业之一,中国机械行业最大50家工业企业之一。属国家特大型重点骨干企业。

太原重工是中 国最著名的重型机械设备制造商之一,是中国最大的起重设备生产基地、最大的挖掘设备生产基地、最大的航天发射装置生产基地、最大的大型轧机油膜轴承生产基 地、最大的矫直机生产基地、最大的多功能旋转舞台生产基地、唯一的管轧机定点生产基地、唯一的火车轮对生产基地、国内品种最全的锻压设备生产基地。

太原重工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设计、制造生产的产品广泛用于冶金、矿山、水电、火电、核电、能源、交通、航空、航天、化工、铁路、造船、环保、交通 运输设备等行业,多项产品填补国家空白,许多产品荣获国优金奖,累计创造了360余项中国和世界第一。2011年,太原重工入选国家首批火炬计划重点高新 技术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排名中上升至第12位。20~75m³;矿用挖掘机、500t铸造起重机、三峡1200t桥式 起重机、20~225MN铝挤压机、Φ180mm三辊连轧管机组成套设备、Φ720mm大口径无缝机组生产线成套设备、7m顶装焦炉、6.25m捣固焦 炉、BGL熔渣气化炉、1.5~5MW风力发电设备、“神舟”号系列载人飞船发射塔架、奥运会开闭幕式舞台设备等为公司标志性产品。轧机用油膜轴承,桥、 门式起重机,减速机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TZ”牌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拓展资料

高端装备制造业覆盖范围包括铁路设备、输变电设备、通讯传输设备、重型机械、冶金采矿设备、建筑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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