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利农庄详细资料大全

多利农庄详细资料大全,第1张

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多利农庄”)2005年成立于上海,在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进行有机蔬菜销售,是中国最大的专业从事有机蔬菜种植和销售的企业之一,致力于打造中国都市有机农业第一品牌,向消费者提供最安全、天然、健康的有机蔬菜,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多利农庄 全称 :上海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年 总部 :上海 销售地点 :上海和北京 生产 :有机蔬菜 简介,会员,管理体系,发展历程,十年荣誉, 简介 多利农庄成立于2005年6月,是上海著名的有机蔬菜生产企业,在全国有11大有机蔬菜种植基地,自有种植面积1万多亩,合作耕种面积2万多亩,有机种植总面积达3万多亩,产品品类涵盖蔬菜瓜果、肉禽蛋奶、米面粮油、水产海鲜等,目前已服务数百家优质企业以及10万多个家庭 截至2012年12月,多利农庄已获得国内最权威的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有机产品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中国GAP友好农业规范管理体系认证。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多利农庄作为唯一的有机农业参展商,在城市未来馆展现上海都市新农业的风貌。同时,多利农庄也被选为多家世博国家馆餐厅的蔬菜供应商 多利农庄logo(旧版) 多利农庄采用先进的“从田间到餐桌”直供会员的服务模式,从土壤的改良培育、有机肥研制、有机植保、产品现代化包装、全程冷链配送等各个环节均有严格的管理和把控。多利农庄与中国联通等企业合作,运用先进的物联网和云平台等技术建设“智慧农庄”,实现有机食品质量追溯和现代农业系统综合管理 会员 目前,多利农庄已服务数百家优质企业以及10万多个家庭,包括上交所、期交所、中金所、银监局、证监局、宝钢、中欧商学院,以及多家知名银行、国际学校、医院等。多利农庄分别在2010年和2011年完成了A轮及B轮融资,来自国际知名股权投资基金总计40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后盾 多利农庄logo(新版) 2012年,多利农庄与自20世纪80年代起便倡导和发展生态农业的北京大兴留民营生态农场强强携手,达成战略合作。利用留民营十余年有机认证的基地和丰富的有机种植经验,结合多利农庄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优势,先进的蔬菜加工、包装、冷链配送系统,物联网、网际网路的深层次套用,为北京消费者提供品质优异的有机产品 管理体系 多利农庄具备规范的有机蔬菜生产流程和高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每个生产环节都严格执行有机蔬菜的IFOAM标准,包括:有机农业转化期、土壤改良、水质净化、品种选择、轮作、有机肥制作、灌溉管理、病虫害管理、污染控制、贮藏保鲜和加工、包装与标志、物流配送等。目前正在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实现“生产自动化和可视化,质量保障、仓储保鲜和物流信息化”,为企业规模和集约化发展提供基本条件 长期以来,多利农庄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和理念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 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支持。中国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先后两次来到多利农庄进行调研,并批准建立了“上海有机农业工程技术中心”。2012年4月底,多利农庄被农业部指定为的首届“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的主要展示基地之一。在以发展都市有机农业为核心的前提下,多利农庄还将积极建设“物联网农业套用示范基地”,“低碳农业示范基地”以及“都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基地”,推动我国有机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逐渐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 发展历程 2005公司在上海成立,竞标获得土地,开始建设 2006土壤初期改良2007引进台湾专家团队,继续土壤改良 2008建立工厂化育苗,国家级综合开发项目 2009一期水务改造实施;有机销售模式开始 2010首轮融资完成,低碳基地项目成立;参展世博;二期水务改造实施 2011第二轮融资完成,湖州和丽江基地相继启动,环保部有机生产示范单位 2012进入北京市场,成都/九寨沟/海南等基地相继启动 2013与日本大冢、可果美签订战略合作;上海名牌产品;评为国家AAA景点 2014专业有机生活商城上线,上海著名商标和市农业龙头企业 2015电商元年开启、多利岛、有机度假庄园项目启动 十年荣誉 2009 2009年9月 获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09年12月 获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09年7月 获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OFDC)有机产品认证、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有机认证 2010 2010年11月 获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10年12月 获中国GAP友好农业规范管理体系认证 同时,多利农庄正在完善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制定了六大企业标准,并积极参与国家有机蔬菜量化生产标准的制定,引领行业发展 2010年1月 获上海浦东新区农委授予的“浦东十大龙头农业企业”称号 2010年3月 获上海市农委、上海市旅游局联合授予的“世博观光农园”称号 2010年12月 获上海浦东新区农协会授予的“优秀示范园艺场”称号 2011 2011年1月 获上海市农委、上海旅游局联合授予的“世博蔬菜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2011年8月 获中国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授予的“2011年度有机生产示范单位” 2012 2012年3月 多利农庄喜获浦东新区“有机蔬菜基地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红旗示范企业”称号,以现代农业技术打造以物联网为基础的绿色、有机、安全、畅通、智慧型、优质服务的都市有机农业典范 2012年10月13-14日,多利农庄的环保再生纸箱因其设计新颖,材质环保及多次可循环利用的特点,获得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大赛“包装创意”金奖 2013 慈善大使 “一村一品”示范镇 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 上海名牌 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 理事单位 2014 多利农庄(红颊)草莓荣获上海市草莓“评选推优”金奖 多利农庄(章姬)草莓荣获上海市草莓“评选推优”金奖 农业产业化上海市重点龙头企业 2015 上海市著名商标

智慧旅游对旅游业的影响

智慧旅游对整个旅游产业有很重要的意义

第一,对旅游者而言,智慧旅游让游客足不出户就可以全方位的、互动性的和旅游目的地进行沟通交流。

第二,对旅游企业而言,智慧旅游为企业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全面迅速的宣传和销售平台。

第三,对旅游管理部门而言,为全面了解游客需求、旅游目的地动态、投诉建议等内容,帮助实现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了保障。

总之,智慧旅游体系的建成,将改变游客的行为模式、现在的智慧旅游领域的领军企业是哪家这里有详细的报价,如果真的想做,可以来这里,这个手技的开始数字是一叭柒中间的是叁儿零最后的是一泗二五零,按照顺序组合起来就可以找到,企业的经营模式和行政部门的管理模式,从而逐渐改变整个产业的运营模式,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的重要途径,将引领旅游进入智慧时代。

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1、智慧旅游从游客出发,通过信息技术提升旅游体验和旅游品质。游客在旅游整个过程中都能感受到智慧旅游带来的全新服务体验。

2、智慧旅游帮助游客更好的安排旅游计划并形成旅游决策。

3、智慧旅游让游客的旅游过程更顺畅,提升旅游的舒适度和满意度,为游客带来更好的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品质保障。

4、智慧旅游还将推动传统的旅游消费方式向现代的旅游消费方式转变,并引导游客产生新的旅游习惯,创造新的旅游文化。

提高旅游管理效率

1、智慧旅游将实现传统旅游管理方式向现代管理方式转变。

2、智慧旅游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保障旅游安全。实现对旅游投诉以及旅游质量问题的有效处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3、智慧旅游全面了解游客的需求变化、意见建议以及旅游企业的相关信息,实现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

4、智慧旅游还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改善经营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增强游客、旅游资源、旅游企业和旅游主管部门之间的互动,高效整合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整体发展。

旅游营销更加富有针对性

1、智慧旅游通过旅游舆情监控和数据分析,挖掘旅游热点和游客兴趣点,引导旅游企业策划对应的旅游产品,制定对应的营销主题,从而推动旅游行业的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

2、智慧旅游通过量化分析和判断营销渠道,筛选效果明显、可以长期合作的营销渠道。

3、智慧旅游还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特性,吸引游客主动参与旅游的传播和营销,并通过积累游客数据和旅游产品消费数据,逐步形成自媒体营销平台。

满足旅游体验的个性需求

旅游者通过智慧旅游系统的终端驳接工具,完成网上旅游咨询服务,如查询观光,信息网上预约和网上淘宝服务,还可以订制私人旅游线路,合理安排个人日程,最大化地利用旅游时间。智慧景区也将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旅游者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性消费,如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导游讲解语种,讲解风格,讲解深度等,旅游者借助虚拟辅助系统能够全面直观深入地进行旅游体验,旅游者与智慧景区系统不断地进行信息互动,进而使景区服务形式和消费内容不断创新,旅游者每次到来都有不同的体验和感受,从而乐于重复消费。

智慧旅游发展的直接受益者是旅游者。

智慧旅游的发展条件与机遇

技术条件成熟

支撑智慧旅游的技术逐渐成熟和完善,有关政策环境日益优化,打造智慧旅游的时机已经到来。

1、云计算、物联网/泛在网、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是智慧旅游的必要条件,这些条件已经具备,智慧旅游进入建设阶段。

2、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发展,为智慧旅游提供了强劲硬件支撑。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促进了智能移动终端蓬勃发展。

3、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大力支持智慧旅游的发展,为智慧旅游发展提供了环境保障。

国家政策支持

2005年,在全国的风景名胜区启动了数字化建设的试点工作,2006年城建司编制印发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化景区建设指南(试行)》,对旅游景区的数字化建设逐渐走上规范化道路。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第三部分(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中第7点(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首先提到"重点研究开发金融、物流、网络教育、传媒、医疗、旅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所需的高可信网络软件平台及大型应用支撑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网格计算平台与基础设施,软件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政策层面上把旅游和云计算结合起来,并提出将基于云计算技术的旅游信息平台作为信息产业优先发展。

地方政策支持

2012年5月10日北京智慧旅游行动计划纲要发布暨工作部署大会在北京长富宫饭店隆重召开。会上正式发布了《北京智慧旅游行动计划纲要(2012—2015年)》和"智慧景区"、"智慧饭店"、"智慧旅行社"和"智慧旅游乡村"四个建设规范。由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召集,北京市各旅游业态领军单位、各相关科技企业和科研院校共同发起成立的北京"智慧旅游联盟"也同时宣告成立。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四川省、吉林省、河南省、青海省、广西自治区等各地方政府积极制定本地区智慧旅游的总体规划和智慧旅游方案。例如《江苏省"十二五"智慧旅游发展规划》明确了江苏的智慧旅游建设的核心和发展模式,是积极提升以游客为本的高效旅游信息化服务,特别是实时性、互动性以及信息服务主体的主动感知性。

2012年温州市政府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配套体系建设中,提出将实施温州全城WiFi的覆盖应用,并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小额支付,构建温州快速电子商务化的消费模式,全方位实现城市网络化,助力构建涵盖旅游目的地营销与旅游商务的综合旅游服务品台。

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的全域旅游,作为经济社会新趋势的共享经济,正在大众旅游和互联网+的推动下,加快走向全面、深度融合——在国家旅游局1日召开的全域旅游研讨会上,这是业界传递出的重要新信息。

据悉,全域旅游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支持,以及各地的热烈响应。国家旅游局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域旅游推进会,出台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导则》、发布了《全域旅游发展报告2017》,分类指导地方开展全域旅游建设。本次研讨会是在全域旅游发展到新的阶段背景下召开的,旨在通过进一步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全域旅游的健康发展。专家学者、业界特邀请代表等三十余人参会。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说,全域旅游发展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迸发出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相比于红红火火的实践,全域旅游的理论研究则明显滞后,很多研究还停留于对全域旅游名词的望文生义解释层面。面对全域旅游的全新发展格局,不仅仅是需要学者们作政策层面的解读,更需要深入调研,总结全域旅游的发展规律,从而更好地指导全域旅游发展。与会专家代表围绕全域旅游分别从理论研究和产业实践的视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北京市旅游委员会主任宋宇从旅游部门层面提出全域旅游发展的思路;山东大学王德刚教授提出全域旅游要从“旅游+”到“+旅游”;中科院地理所宁志中研究员从深化“多规合一”层面提出发展全域旅游的建议。

全域旅游,企业是重要主体。业内人士认为,全民共建共享是全域旅游的重要特点。如果说传统的旅游服务,是旅游机构对消费者的单方向服务。全域旅游的服务提供,既要强调服务方的引领、管理和兜底作用,又要发挥广大游客、居民的体验、互动、参与的热情。“中青旅遨游网尝试以微信群服务团队客人,以领队、产品设计师群服务自由行客人,以奖品激励孩子们监督大人的文明旅游,以旅途游记内容回馈黏连客户忠诚,以游客相互服务提升团队粘性,以探访当地居民生活增强产品深度体验等等,所有的这些服务微创新,将服务对象转化为工作力量,让游客游得顺心、放心、开心,也让居民生活得更舒心、更美好。”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张立军说。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扶贫攻坚,让全国人民共享中国社会发展福利,是全域旅游的重要内容。作为中国民航唯一姓“旅”的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开辟定期航班,输送稳定客流,充分发挥全域旅游的扶贫作用。“我们在中西部地区共有84条航线,和扶贫、固边结合起来,在甘肃、宁夏、贵州、云南等地区均有专门的旅游航线,张掖、安顺暑期2个月输送游客达到上万人,即便像恩施、凯里这些旅游知名度还不高的地区,去年我们也都组织游客超过万人,全年输送近400万人次,以当地人均消费2500元计,为贫困地区带来百亿元的直接收入。”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说,春秋还积极参与旅游援疆项目,下周和上海旅游局合作9月7日、14日将有2架旅游包机飞抵莎车县,促进人员往来。

“企业要有大局观,要从单打独享到社会共建共享转变,通过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提高旅游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需求。”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任芷说,要提升全域旅游信息化水平,打造数字化全域旅游。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社交媒体和移动技术广泛运用并日益精进的产业发展趋势面前,要推进信息技术创新,瞄准新高地,培育新动能,全力打造数字化全域旅游,首先要理念引领。要树立共享、协同、聚合三大理念,通过应用化、移动化、终端化满足客户需求,打造个性化、终身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全方位、全链条、全集成服务,使旅游和相关产业实现协同发展,产生聚合效应,实现共享客户、共享信息、共享服务、共享资源。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联动机制,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上海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水运、空运等各类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推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工作的领导。

本市设立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具体落实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省市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发挥上海航运业的优势,扩大辐射带动效应,促进航运要素的整合,实现与长江经济带地区以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协同发展。

本市推动与港澳台地区、世界其他国际航运中心和城市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合作和交流。鼓励航运企业、航运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本市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扶持。

本市鼓励境内外各种社会资本通过设立航运基金等方式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服务。

第七条航运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秩序,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与国内外相关航运组织之间的交流,促进航运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第二章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部署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组织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国家驻沪机构、航运相关企业等方面的意见。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推进建设的战略部署、分阶段目标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第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港口、机场、航道、公路、铁路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推进航运服务集聚区的协同发展,促进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工科学、资源利用高效、物流畅通快捷的国际航运枢纽。

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的规划应当与前款规定的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的建设,优化现有港区布局和码头泊位结构。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港口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十一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机场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增加机场设施容量,满足航空运量增长和功能品质提升的需要。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推进长三角机场群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本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推进铁路疏港支线及枢纽联络线建设。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流域航道规划、区域航道规划,推进建设连接长三角主要港区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连接主要港区、机场、铁路站场的集疏运公路路网和轨道交通网络。

第十三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统筹推进中转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市规划国土资源、海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应当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用地和水域需求,并为设立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预留土地和水域。

第三章航运服务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海运企业依托上海港口开辟覆盖全球的海运航线,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

本市支持海运企业与货主、港口企业开展合作经营。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海运企业,可以经营以上海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对外开放港口与上海港之间的捎带业务。

第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干支直达运输和江海直达运输。

本市按照国家推进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的规定,对不符合标准化船型的船舶,采取资金补贴等措施,引导实施更新和改建。

第十七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并制定相应的推进措施和配套政策。

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交通、旅游、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质量技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包括邮轮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的 *** 作流程、行为规范和服务要求。

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推进邮轮船舶供应服务便利化,加快邮轮相关服务贸易发展。

本市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

第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提供港口装卸、仓储、船舶供应等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拓展贸易、金融、咨询等现代港口服务功能。

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

第十九条引航机构应当健全完善引航服务规范,公开收费标准,为进出上海港口的船舶提供高效、安全的引航服务。

第二十条海事部门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完善登记内容,优化船舶登记及相关业务流程,为船舶营运、融资、保险、修造、交易等提供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服务。

本市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提高检验质量和水平,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服务。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立足全国、辐射全球的枢纽航线网络。

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优化调整本市空域结构,提升枢纽空域容量,合理分配航权和新增航班时刻资源,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衔接性和枢纽航班密度。

鼓励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以及国内外其他航空公司和航空联盟共同建设品质领先的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

第二十二条本市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以及综合物流服务商在上海机场地区建设航空物流转运中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多式联运,加快航空货运业务发展。

第二十三条本市支持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城市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本市应当推进公务机基地建设,持续优化公务机基地的功能品质,满足公务机运营保障需求,吸引国内外公务航空运营机构及配套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业务。

第二十四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业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优化地面运行组织,推广应用运行管理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机场安全运营效率和综合服务质量。

第二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推动在本市开展并创新船舶和航空器交易、运价交易、运力交易等航运交易业务。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为航运交易业务的开展创造便利条件,规范航运交易行为,提供航运交易动态信息,拓展航运信息加工与发布等公共服务功能,维护航运交易市场公平有序,促进航运交易和相关业务的发展。

本市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工作。

第二十六条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要开发航运指数,提升上海航运指数的国际影响力。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航运指数衍生品。

第二十七条航运经纪、航运代理等航运中介组织可以与技术服务中介、金融服务中介等中介组织开展合作经营,组建联合体,实现协同发展。

第二十八条本市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境内外机构网络资源和电子化手段,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融资、结算、避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

市金融服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促进航运融资信息交流,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第二十九条本市通过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航运保险产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

本市推进保险机构在本市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培育航运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支持各类与航运相关的损害理赔机构落户本市,提供航运损害案件赔偿、补偿的相关服务。

本市支持航运企业开展自保、互保业务,推动船东互保组织在本市开展保赔业务。

第三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有竞争力的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落户本市。

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符合地区总部认定条件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在其开办和租房等方面给予资助。对航运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效益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市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推进建立以本市为总部,全球主要航运企业、航运机构参加的国际航运组织。鼓励上海航运组织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规则制定,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章航运科技创新建设

第三十一条本市支持高水平航运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通过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航运科技水平。

本市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航运装备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重大新产品的研发。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各类航运科技创新成果率先在本市推广实施。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制定产业规划、行业政策时,支持与航运相关的电子商务、通信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关联产业的发展。

本市鼓励建设高效、安全、智能的信息网络,实现航运资源集中管理与集成应用,发展基于大数据的高品质增值信息服务新业态。

第三十三条航运相关企业应当提高装卸、运输、仓储管理等关键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逐步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服务、管理各环节的融合,建立并完善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物流全过程动态信息服务,构建智慧航运服务体系。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储存和运输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安全运营。

第三十四条本市鼓励航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高能效、低排放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的市场推广。航运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

港口经营人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实施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设施技术改造,完善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接收处理系统,加强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本市主要港口码头配套建设岸电供电设备设施的,靠港船舶应当按照要求使用岸电。推进航空企业使用桥载能源设备供电。

本市推进与相关省市建立区域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第三十五条本市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建设国家级的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以及船用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先进设计方法和设计软件的研发,以技术先进、成本经济、建造高效为目标,优化主流船型设计,提升船型综合技术经济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本市鼓励船舶制造企业重点研发大型集装箱船、液化气船、邮轮等船舶。

第三十六条本市积极为大飞机战略服务,支持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等的研发和制造,并逐步形成航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支持航空高端维修业务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空维修中心;支持适航审定和航空器运行评审能力建设,推动健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

第五章航运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十七条本市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依法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公布航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市场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

第三十八条市口岸服务部门应当配合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国家驻沪机构在上海口岸实施监管制度创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过境免签政策,简化通关程序,推进通关便捷化、信息化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实施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货物予以直接放行的措施,但需要在口岸实施检疫和检验的商品、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除外。

市人民政府应当为国家驻沪机构改善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十九条市交通、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查询有关信息提供便利。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航运相关数据应当按照要求接入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航运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第四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航运人才的集聚、发展规划和培养、引进计划。

市教育、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设立航运教育与培训基地,培养各类、各层次航运专业人才。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航运人才引进配套政策,整合航运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落实航运人才在户籍办理和居留许可、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支持航运企业、机构通过市场机制从国内外引进各类优秀航运人才。

本市支持航运智库发展,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十一条本市人民法院应当完善航运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对航运案件的执行力度。

本市依法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完善航运仲裁规则,提高航运仲裁专业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本市支持航运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拓展航运法律服务领域,为航运机构和相关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航运法律服务。

第四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形成有利于航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税制环境。

税务部门应当提高税收服务效率,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第四十三条市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航运企业、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信用相关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市、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驻沪机构应当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便利措施,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和个人实施约束和惩戒。

第四十四条市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并与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共同加强对高风险危险货物的风险管控,建立高风险危险货物联合监管机制。

本市推动与长江流域其他港口城市建立区域一体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救助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第四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航运文化培育力度,促进形成航运文化服务设施齐全、产品丰富、特色显著,市民航运知识普遍提高的航运文化环境。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

“智慧旅游”是一个全新的命题,它是一种以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通信网络、高性能信息处理、智能数据挖掘等技术在旅游体验、产业发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使旅游物理资源和信息资源得到高度系统化整合和深度开发激活,并服务于公众、企业、政府等的面向未来的全新的旅游形态。它以融合的通信与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游客互动体验为中心,以一体化的行业信息管理为保障,以激励产业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为特色。智慧旅游,就是利用移动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借助便携的终端上网设备,主动感知旅游相关信息,并及时安排和调整旅游计划。简单地说,就是游客与网络实时互动,让游程安排进入触摸时代。
智慧旅游是以云计算为基础,以移动终端应用为核心的,以感知互动等高效信息服务为特征的旅游信息化发展新模式,核心是以游客为本的高效旅游信息化服务。智慧旅游的建设与发展最终将体现在旅游管理、旅游服务和旅游营销的三个层面。
智慧旅游利用信息化的技术,把一些旅游资源进行整合,然后为广大游客量身定做,提供适需对路的旅游产品。如澳门2012年接待内地游客1000多万,它的信息平台能够体现各省的具体人数及排名。但在国内许多旅游城市每年接待的游客数量远高于澳门旅客人数,可他们分别都来自哪里,各有多少人,不清楚;连客源地构成情况、游客指向及发展趋势不明朗。由此很难开发出具有针对性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
历史发展
福建馆
福建馆
江苏省镇江市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创造性提出“智慧旅游”概念,开展“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开辟“感知镇江、智慧旅游”新时空。智慧旅游的核心技术之一“感动芯”技术在镇江市研发成功,并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上得到应用。中国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无线传感自组网技术规范标准”由镇江市拟定,使得镇江市此类技术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标准制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为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撑。 在2010年第六届海峡旅游博览会上,福建省旅游局率先提出建设“智能旅游”概念,并在网上建立“海峡智能旅游参建单位管理系统”。福建启动了“智能旅游”的先导工程——“三个一”工程建设,即一网(海峡旅游网上超市),一卡(海峡旅游卡,包括银行联名卡、休闲储值卡、手机二维码的“飞信卡”,以及衍生的目的地专项卡等),一线(海峡旅游呼叫中心,包括公益服务热线和商务资讯增值预定服务热线)。海峡旅游yhk2010年已面向福建省内外游客发行;海峡旅游呼叫中心新平台2011年1月1日也已经正式开通试运行。
2011年4月13日下午,南京“智慧旅游”建设启动仪式上,南京市旅游园林局介绍:面对越来越大的体量和越来越多的旅游产品,越来越高的需求水准和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把旅游产业做强,使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就必须要依靠现代科技的力量,采用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联合服务模式,用网络把涉及旅游的各个要素联系起来,从而为游客提供智慧化的旅游服务;为管理部门提供智能化的管理手段;为旅游企业提供更高效的营销平台和广阔的客源市场。南京此次启动“智慧旅游”建设,将重点突出为来宁游客提供更便捷、智能化的旅游体验;为政府管理提供更高效、智能化的信息平台;促进旅游资源活化为旅游产品、放大资源效益这三大核心目标,采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运作模式,联合社会各方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智慧旅游”建设,这正是顺应了现代旅游业发展的要求和趋势。
2011年9月27日,苏州“智慧旅游”新闻发布会正式召开,苏州市旅游局正式面向游客打造以智能导游为核心功能的“智慧旅游”服务,通过与国内智能导游领域领先的苏州海客科技公司进行充分合作,将其“玩伴手机智能导游”引入到“智慧旅游”中,大幅提升来苏游客的服务品质,让更多游客感受到“贴身服务”的旅游新体验,为提升苏州整体旅游服务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1年黄山旅游局开始建立智慧旅游综合调度中心,主要由“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和“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途马网)构成,具有“管理、服务、展示、经营”四大功能,预计建设工期为9个月。
2011年11月,洛阳旅游体验网、洛阳旅游资讯版、洛阳旅游政务版以及英、日、法、俄、韩、德等6个语种的外文版旅游网站已经建成。2011年牡丹文化节期间,市旅游局还与洛阳移动公司联合推出电子门票,开通新浪洛阳市旅游局官方微博等,形成立体交叉的互联网、物联网旅游服务体系,在吸引游客方面作用明显,初步打造出“智慧旅游”的基础设施,今后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智慧旅游”服务内容。
2012年初,南京旅游局全力推进“智慧旅游”项目建设,项目分为六个部分,项目建成后,凡是使用智能手机的游客,来南京后会收到一条欢迎短信。游客根据短信上的网址,可下载“游客助手”平台,该平台分为资讯、线路、景区、导航、休闲、餐饮、购物、交通、酒店等九大板块,集合了最新的旅游信息、景区介绍和活动信息、自驾游线路、商家促销活动、实时路况、火车票等信息。安装后,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实现——在线查询、预订等服务。南京玄武区旅游局与海客科技公司合作,全力建设本区内著名旅游景点的手机端的智慧旅游。
游客在镇江智慧旅游展示中心体验
游客在镇江智慧旅游展示中心体验
2015年4月4日,黄山市强化“智慧旅游”营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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