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故障所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隐藏性。而这种隐藏性是用肉眼很难发现的。
电气火灾事故虽然具有隐藏性,但是通过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就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这些隐患,便避免了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随着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升级,电气火灾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即便是那些线路环境非常复杂的场所,通过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对电气设备及线路中的电流、电压、温度、漏电等现象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现象,便发出报警信号,并显示故障信息及位置所在,方便工作人员对这些故障进行排除。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说是最先进的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一套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属于先期预防系统,也就是说,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作用在于电气火灾发生前便发出报警,而不是待火灾发生后再发出报警,与火灾报警器的触发报警有所不同,电气火灾。
原因:与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同的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早期报警是为了避免损失,而传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为了减少损失。所以,这就是说为什么不管是新建或是改建工程项目,尤其是已经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仍需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根本原因。其基本原理是,当电气设备中的电流、温度等参数发生异常或突变时,终端探测头(如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利用电磁场感应原理、温度效应的变化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输送到监控探测器里。
经放大、A/D转换、CPU对变化的幅值进行分析、判断,并与报警设定值进行比较,一旦超出设定值则发出报警信号,同时也输送到监控设备中,再经监控设备进一步识别、判定,当确认可能会发生火灾时,监控主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发出报警音响,同时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火灾报警等信息。值班人员则根据以上显示的信息,迅速到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将报警信息发送到集中控制台。
扩展资料: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应用,主要依据是根据国家标准中的相关条文:
1、是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在条文951里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2、是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条文1027里规定:下列场所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这些场所包括各种类型的影剧院、馆所、仓库、住宅小区、医院、商店、学校等等。
3、国家标准《建筑电气火灾预防要求和检测方法》有关条文也明确要求“应在电源进线端设置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产品应满足:GB142871-2005《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142872-200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3-2005《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运行应满足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供电应满足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
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的要求(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都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部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探测器组成。电气火灾探测器分剩余电流式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火灾监控探测器、线型感温火灾监控探测器。剩余电流式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低压配电系统末端探测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配电柜进线或出线端。测温式火灾监控探测器的设置应以探测电气系统异常时发热温度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电缆接头、电缆本体、开关触点等发热部位。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班的场所。在有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可以设置保护区域附近。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可以介入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集中显示;但该类信息的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和可燃气体报警信息显示有明显的区别。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安装可参照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要求。电气火灾模块监控温度和漏电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电气火灾模块能够实时监控电气设备的温度和漏电,并及时做出反应,以防止发生火灾。温度监控是检测电气设备是否过热的一项重要安全措施,通常需要监控的温度范围是0-130摄氏度。漏电监控是检测电气系统是否存在漏电的一项重要安全措施,通常需要监控的漏电范围是0-30mA。如果电气系统的温度或漏电超出设定的范围,电气火灾模块会立即发出警报,以通知用户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此外,电气火灾模块还可以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以确保电气系统安全可靠。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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