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二次供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检察机关对城市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第二章 建设和运行管理第六条 城市二次供水的新建和改造应当统筹考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调压布局,确保管网压力平稳均衡,合理布置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促进节能降耗。第七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正常压力不能满足用户用水需要的,应当配套设置二次供水设施。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八条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其规划设计方案、施工验收规程、安全保障措施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因地制宜建立以政府和城市供水单位为主、社会资本融入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机制,推动城市二次供水及其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并需要接入已有城市二次供水泵站的,按照建筑面积和实际用水量合理确定城市二次供水泵站改扩建工程量。第十一条 鼓励新建和改造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单位实施统建统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城市供水单位建设和改造城市二次供水设施。
新建和改造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组织验收时,应当通知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单位参加。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既有城市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城市二次供水工程相关技术和卫生要求的,应当予以改建。
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改建方案,城市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相关规定及改建方案实施改建。第十三条 城市二次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当独立设置、封闭管理,不得与消防、非饮用水等设施混用;
(二)应当设置防倒流污染、饮用水消毒等安全供水设施;
(三)储水设施符合内壁光洁、不渗漏、加盖加锁、防冻保暖、防潮防涝等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十四条 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应当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第十五条 推进将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城市供水单位管理,实行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一体化,实施专业化运行维护。城市二次供水设施未移交城市供水单位管理的,由原城市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管理。第十六条 城市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将既有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城市供水单位运行维护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省技术规程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认定。符合移交条件的,签订移交合同,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予以接收并负责维护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改造合格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予以接收并负责维护管理。第十七条 住建部门、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第十八条 城市二次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 *** 作、卫生管理、治安保卫、优质服务等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二)避开用水高峰期蓄水;
(三)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实施封闭式管理;
(四)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按规定定期对水池(箱)等各类储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六)建立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档案和卫生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故障处理、清洗消毒、检验检测、更新改造等逐一记录归档备案;
(七)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应当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及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八)及时修复、更新锈蚀、损坏、老化的二次供水设施及部件;
(九)凡患有可能影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城市二次供水相关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城乡供水一体化国外研究现状综合管网管理、智能化技术应用。
1、综合管网管理:国外一些地区将城乡供水管网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综合管网,提高供水效率和管理能力。
2、智能化技术应用:国外一些城市采用智能化技术管理供水系统,如物联网、云计算等,提高了供水系统的可靠性、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
智慧水务是指利用物联网、智能传感、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防洪等水务环节进行智慧化管理。本文将从发展智慧水务的必要性角度分析智慧水务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水务行业保持高速发展,供排水规模逐渐扩大。随着我国供排水规模的逐步扩大,我国水务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例如,我国供水管网漏损率仍处于较高水平。
1、水务规模逐渐扩大
智慧水务是指利用物联网、智能传感、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对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防洪等水务环节进行智慧化管理。本文将从发展智慧水务的必要性角度分析智慧水务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水务行业保持高速发展,供排水规模逐渐扩大。2012-2019年,我国供水管道长度及供水普及率的逐年增长。2019年我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达9201万公里,供水普及率达9878%。
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也加速增长。2019年,全国城市排水管道增加至7440万公里,同比增速为885%。2009-2019年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平均增速为804%,预计2020年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约为8038万公里。
随着我国供排水规模的逐步扩大,我国水务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12年,我国水务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仅为1269亿元;到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175亿元,同比增长19%。前瞻以15%的增速估计,2020年,水务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约为36511亿元。
2、供水管网漏损仍处于较高水平
在我国水务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的同时,我国水务行业仍存在一些痛点。例如,我国供水管网漏损率仍处于较高水平。2012-2018年,我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从1671%下降至1462%。2019年,我国供水管网漏损率小幅上升,增至1699%。
3、传统水务企业仍需智慧水务业务支撑供排水管理
随着经济结构的转型和新型城镇化的强力推进,传统水务企业越来越不能满足我国居民环保意识和消费水平提升对改善生活品质及环境质量的更高要求,也很难在市场中保持领先的地位。究其原因,主要归纳为四大痛点。
——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智慧水务行业趋势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