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企业如何做好工程创优工作

浅谈建筑企业如何做好工程创优工作,第1张

工程施工项目如何做好质量管理和创优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简称“施工合同”)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尤其关注施工合同中关于项目质量的要求,对于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质量要求既包括通用合同条款的工程质量标准,又包括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及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具体而言,工程质量标准首先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即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而后在合格的基础上,还应满足施工合同关于省地、节能、环保等的约定,并向市优、省优、国优等建筑行业的工程质量奖项冲击。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关注点
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多方面因素,任一方面的缺陷都可能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标准。
在资质方面,承包人有无承揽工程的相应资质,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在合同审查期间,一方面应严格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质,另一方面应检查企业过往的类似业绩,从多维度查验承揽能力,以避免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现象出现。
在管理方面,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施工企业应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分阶段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确保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及在岗情况达标,并在经监理、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撤离关键岗位人员。
在经济方面,经济风险分担和企业资信状况是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合同审查阶段,应重点关注发承包双方的风险分担安排,确保合同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对工程实施的影响;在合同履行阶段,也应定期审查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对外担保等经济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以及既往工程履约情况、项目奖惩情况、涉诉情况等信用状况,从而动态把握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在技术方面,工程质量也向设备材料及施工工艺提出了要求,即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控制中,应确保供应单位具备法定条件、材料设备各项质量试验指标及品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也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要求和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创优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
为了促进工程实体质量的提升,我国先后设立了多个奖项来对达标的优秀工程项目进行鼓励,各省市也采用了相同的做法。因此现行的优质精品工程奖项除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外,还包括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钢结构金奖等专业类奖项,以及长城杯(北京)、白玉兰杯(上海)、钱江杯(浙江)等地区性奖项。
梳理各大奖项,申报工程普遍应满足项目运行、施工技术、项目效益三大通用条件:在项目运行方面,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白玉兰奖实行预评制,即通过预评的工程需经受一冬一夏的考验方予以正式认定);在施工技术方面,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国内(省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在项目效益方面,工程项目需具有行业领先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水平。
其中,施工企业作为创优工程的关键环节,在工程创优管理中也发挥着重要的质量管理作用。
建设标准化工地是保证工程优质的前提。施工企业需依据创优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方案,促使施工现场达到现场整洁、设施规范、标牌齐全、环保达标等的文明施工水平。
拥有过硬的技术是保证工程优质的基础。一方面,施工企业需积极使用新科技技术、新工具、新材料及新工艺,加大创优工程的实现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技术攻关,创新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影响因素。
健全的质量管理系统是工程创优的保障。为实现施工质量标准化控制,施工企业应实施过程管理,围绕创优目标做到事先有措施、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检查,并设立班组、项目部、公司等多级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亦可施行样板引路制度,通过设置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确保实现创优的有效方法得到践行。
与此同时,施工企业应关注评优门槛的地域性及奖项性差异。如不同地区对于参评工程有着不同的规模要求,上海市要求公共建筑面积需达到10000平方米,北京市则要求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鲁班奖还要求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以及住宅工程的入住率达到40%以上。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掌握着公司生存、发展的命脉,事关其形象、口碑和声誉;建设优质工程还将为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将创优目标和职责落实到所有项目参与者身上,并将质量管理和创优管理贯穿至整个施工过程中,从而为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提供切实保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维护农贸市场秩序,提升农贸市场服务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区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建设区内依法设立有固定交易场所和相应配套设施,以食用农产品现货经营为主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交易场所。
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为场内经营者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从事农贸市场经营和管理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条例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贸市场行政管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建设要求,指导、监督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关工作。
农贸市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鼓励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依法成立、加入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按照合理配置、方便居民的原则编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时,应当将农贸市场作为公共服务设施一并规划、建设。第七条 规划定点的农贸市场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法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后应当向社会公布改变用途方案草案以及农贸市场重新规划用地方案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建设要求和验收规范,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农贸市场建设要求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大中小型农贸市场总面积、不同功能区域和相关设施,以及检测、净菜、消防、道路、停车场、卸货区、公共厕所、垃圾分类收集、污水处理、水电等设备设施;
(二)经营活禽业务的,设立与其他经营区域分离的独立经营区域,达到动物防疫条件的设施,活禽存栏、宰杀、销售区相对分离,设置废弃物处理、消毒、通风、排水等设施;
(三)设立相对独立的鲜活水产、冰鲜水产、泡菜等食品经营区域,设置相关设施,防止污水、蓄水外溢或者积水;
(四)设立相对独立的熟食制品经营区域,设置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以及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农贸市场建设要求和验收规范。
新建农贸市场的配套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商投资者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农贸市场。第十一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不符合建设要求和验收规范的农贸市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市场开办者实施提质改造,提质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助。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贸市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一)建设与旅游、休闲、购物等行业相融合的现代化消费服务平台的;
(二)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智能支付、交易溯源、计量监管、价格监测等智慧经营和管理的;
(三)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设施,全面使用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可重复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的;
(四)采用冷链、净菜上市、畜禽产品冷鲜上市的。

建筑工程领域,物资成本占工程成本的50%-70%,而混凝土、钢材等大宗物资成本又占整体物资成本的60%-80%, 控制物资尤其是大宗物资的成本是项目降本增效的重要工作 。随着施工企业精益建造理论的推广,传统物资管理手段已难以满足高品质、快节奏的施工要求。

项目物资成本控制会面临哪些问题?

验收环节

成控环节

效率环节


为了解决物资验收困局,中建五局基于益企联EL数字生态平台,上线智能物资验收系统,运用 移动互联网技术 ,高效的计划填报,订单下单,使得项目现场各岗位作业人员效率提升;运用 微信公众号等主流的开放技术 ,高效供应商业务协同,提高信息传递效率;运用 物联网技术 ,实时智能监控作弊行为,自动数据采集;运用 数据集成与云计算技术 ,及时掌握现场验收数据,一键集成ERP;运用 大数据技术 ,全方位监控,可视化分析,实时掌握现场验收过程,风险预警。

运用 大数据技术 ,全方位监控,可视化分析,实时掌握现场验收过程,风险预警。

更 便捷

移动互联网技术助力工长快速提料,订单准确下达,智能收料

工长 :快速物资提料申请,线上审核,保证生产;物资计划执行情况在线跟踪,一目了然。提料效率提升30%;

材料员 :计划自动汇总,订单及时、准确、高效、便捷地发送给供方;

收料员 :多方参与,智能称重,联合线上磅单验收,自动读取视频监控摄像头照片。

微信公众号开放平台高效业务协同,准确信息传递

供方: 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实时与供应商订单、发货、过磅验收等业务在线协同,实时跟踪,避免遗漏;

无人 值守称重

物联网技术实现无人值守称重,可视化监控

1数字式电子 汽车 衡子系统、称重仪表 :确保称重数据的自动获取,从数据源头上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精简验收人员;

2图像抓拍与视频监控子系统 :验收过程中自动抓拍,与磅单关联,防止纠纷,快速追责;

3闸控制子系统、二维码扫描打印子系统 :确保司机具有唯一的二维码进场称重;

4语音提示子系统: 自动指挥、自动处理、自动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工 *** 作所带来的弊端和工作强度;

5打印机: 磅单自动打印,实时归档,对账结算规避扯皮;

6红外防作弊子系统: 不完全上磅造成的皮重减轻情况进行自动预警,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净重虚增,材料进场就亏损的情况。

车车 过磅

动态码+二维码快速完成车辆认证

供方通过在线订单发起送货单的同时生成了“动态码”,司机根据动态码,在线从微信公众号获取称重二维码,依据二维码进行送货称重,通过 动态码和二维码相结合 ,通过简单交互,处理从发货到称重的复杂环节。有效避免了因车牌识别率识别率无法达到100%无法实现车车过磅,且过磅数据很难关联送货、验收的问题

数据 贯通

数据集成技术,与五局各大应用系统对接,打破数据和信息孤岛

实现了门户、消息、待办集成,保障了统一入口解决多端应用问题,实现了与五局ERP系统集成,主数据、验收单、磅单无缝集成,保证数据传递的准确性与一致性、使各个系统交互频繁时,数据留痕,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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