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联网定义为通过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气体感应器等各种装置与技术,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采集其声、光、热、电、力学、化学、生物、位置等各种需要的信息,与互联网结合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其目的是实现物与物、物与人,所有的物品与网络的连接,方便识别、管理和控制。
这有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体与物体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
最早的是固定互联网,离开了连接线不可能进入网络。后来,随着移动通讯的发展,出现了移动互联网。但不论移动的还是固定的互联网,都是人和人相连。第三代互联网是人和物相连,这个时候,我们把互联网叫做物联网,在中国叫做传感网。物联网和互联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不同:
1、物联网的覆盖范围要远大于互联网。互联网的产生是为了人通过网络交换信息,其服务的主体是人。而物联网是为物而生,主要为了管理物,让物自主的交换信息,间接服务于人类。
2、互联网用户通过端系统的服务器、台式机、笔记本和移动终端访问互联网资源,发送或接收电子邮件;写博客或读博客;通过网络电话通信;在网上买卖股票,定机票、酒店。而物联网中的传感器结点需要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汇聚结点接入互联网。
3、物联网涉及的技术范围更广。物联网运用的技术主要包括无线技术、互联网、智能芯片技术、软件技术,几乎涵盖了信息通信技术的所有领域。而互联网只是物联网的一个技术方向。互联网只能是一种虚拟的交流,而物联网实现的就是实物之间的交流。一 般 认 为 , 万 物 互 联 网 (Internet of Everything,IoE) 建立在人员 (Person) 、数据(Data) 、流程 (Process) 和事物 (Things) 这“四个支柱”上,能将事物、人、数据和业务流程连接起来,能扩展工业和服务的流程,能丰富人们的生活。
与物联网相比,万物互联网的连接对象更为广泛,能与人和社会环境进行强烈的交互, 而物联网仅连接事物 (传感器和设备) 。当然,在学界和业界对万物互联网的定义和认知不尽相同。有人认为,物联网 (IoT) 也可称之为万物互联网 (IoE) 。但也有人认为,万物互联网与物联网具有本质的不同。如未来主义者戴夫·埃文斯 (Dave Evans) 指出,问题不只是“事物”,而是更多有关“人、过程、数据和事物之间的联系”,这些联系才是万物互联的核心,能创造“价值”。
万物互联(IoE)定义为将人,流程,数据和事物结合一起使得网络连接变得更加相关,更有价值。万物互联将信息转化为行动,给企业,个人和国家创造新的功能,并带来更加丰富的体验和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机遇。
万物互联,即lOT。一些媒体把它翻译成“物联网”,这个翻译其实不准确,因为它不只是物和物的联网,而是所有东西的联网。
万物互联和前两代互联网有什么差别呢?我们还是从联网对象的本质着手分析。
第一代互联网从本质上讲是计算机和计算机的联网。从一开始,它就是远程终端和超级计算中心大型机之间的联网,后来演化成个人的电脑通过服务器彼此相连。每一个使用互联网的人,身份只有通过账号加上IP地址来确认,或者说人是通过互联网间接相连的。
第二代互联网的本质是人和人的相连。虽然从形式上讲,联网的设备由过去的PC变成了智能手机,但是,每个人要找的不是对方某个手机,而是要找对方那个人。当你见到一个新的朋友,提出要扫一下微信二维码时,不是为了让你的手机能够连接上对方那台手机,而是要随时找那个人。
第三代互联网是万物互联。虽然从连接的对象看,加入了各种东西,包括带有可跟踪设备的智能物件,也包括可被监控范围内的所有东西,但是从连接的本质上看,是由孤立的、不连续的连接,变成可以全程跟踪的、任何时刻的连接。而在这些连接中,人依然是一个中心,虽然不再是唯一的中心。
《智能时代》举了几个万物互联的例子,比如美国的一家经过智能改造的酒吧,它可以跟踪每一个服务员每一次倒酒的细节,几月几号,几点几分,哪种酒倒了多少。通过这种跟踪,可以杜绝“偷酒”的行为,而之前美国酒吧平均23%的酒是被酒保“偷”掉了。
互联网已经造福了许多个人,企业和国家,通过信息的民主化改进教育,通过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增长,
通过支持更广泛的合作进而加快商业创新。所以互联网在未来的十年内将会带来什么新的改革我们正从今天的"物联网"[1](IoT:Internet of Things)走入"万物互联"(IoE:Internet of Everything)的时代,所有的东西将会获得语境感知,增强的处理能力和更好的感应能力。将人和信息加入到互联网中,你将会得到一个集合十亿甚至万亿连接的网络。这些连接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并且赋予沉默的东西声音。
随着越来越多的事物,人,数据和互联网联系起来,互联网的力量(实质上是网络的网络)正呈指数增长。这个观点(也就是"梅特卡夫定律"由科技先驱和3Com公司的创始人罗伯特·梅特卡夫[3]提出。罗伯特·梅特卡夫认为,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呈正比。从本质上讲,网络的力量大于部分之和,使得万物互联,令人难以置信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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