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电商中如何加强对网络信息平台的监管力度

在跨境电商中如何加强对网络信息平台的监管力度,第1张

第一,完善法律政策体系,规范跨境电商经营行为。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对正在起草的《电子商务法》涉及跨境电商监管体系、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产品质量标准认定、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引入国际贸易法律框架,弥补法律缺陷与技术不足,明确工商部门在跨境电商监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充分挖掘现有的法律法规资源,通过完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推动工商法律法规向跨境电商延伸应用,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
二是加强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推进跨境交易个人网店登记试点,鼓励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更好地落实网店实名制。通过网络抽查和实地检查,对辖区内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亮照亮标”情况全面排查,推进开展跨境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跨境经营主体数据库。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制度,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依法打击跨境交易非法主体网站。
三是规范经营商品准入。跨境电商商品准入必须引入“分类管理”理念,对国家明确规定不准销售的物品,如野生动物制品、旧衣服、旧机电等,坚决禁止;对有限制的,如美国车厘子、智利樱桃等,要求许可材料齐全;对不涉及安全、环保、卫生和反欺诈类别的,可自主、自由、便利开展跨境交易。可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禁售商品负面清单制度。指导经营主体加强入境销售商品商标查验力度,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及时检索相同或近似商标在中国的注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侵权风险。
第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跨境电商监管效能。
一是运用大数据加强跨境电商监管。加强与海关、商检、税务、外汇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形成整合涵盖注册备案管理、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信用评定等大数据的信息平台。对相关数据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跨境电商近期存在的主要风险点,为开展搜索、风险预警和专项整治提供依据。细化与重点跨境电商平台大数据方面的合作,强化打假溯源技术平台的运用。指导电商平台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其掌握的交易数据、支付数据、物流数据进行分析,积极发现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政府监管部门处理。探索跨区域监测、监管协作机制,实现工商总局与各地执法数据的整合。
二是应用新技术提高跨境电商监管效能。结合跨境交易特点,建立违法行为特征语义库,按违法行为类别定期开展搜索,有效发现违法线索,并将线索及时分派和处理。应用网页留证、电子证据现场取证设备等新技术、新装备,严厉打击夸大宣传、假冒商标、虚假促销、货不对板、团购欺诈、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以及“刷单”、“刷信用”、“删差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查处利用优势地位强制交易行为。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国家间打击跨境非法交易协调机制,合力推动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三是运用定向监测提高跨境电商监管水平。研究建立跨境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强化跨境交易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针对通过大数据分析出来的问题多发商品或投诉举报频发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和发布跨境电商消费警示。会同相关部门推广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充分借助二维码、条形码等手段对物品进行编码,提高商品溯源水平。建立网络投诉邮箱等商品质量投诉监督检查渠道,收集跨境交易商品质量投诉信息。对于不合格产品和禁止类产品,在工商门户网站上加以公示。
第三,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畅通跨境电商消费维权渠道。
一是建立国家间消费维权和谈判和协调机制。在美国倡导美洲国家组织建立跨境交易区域性网上争议解决体系,欧盟建立消费者争议网上解决体系的格局下,应以“一带一路”建设、亚投行设立为契机,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推动建立国家间消费维权和谈判和协调机制,成为建立亚洲网上争议解决体系的倡导者,增强我国在全球性网上争议解决体系中的话语权。
二是探索建立跨境消费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目前国际通行做法是建立“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简称ODR),包括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建议由工商总局作为我国跨境消费争议解决ODR机制的政府主管部门,授权专业ODR服务机构作为跨境消费争议解决平台,并与境外ODR服务机构建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在该ODR服务平台下组建专业团队,负责跨境消费争议的在线法律咨询、提供和解方案、提供调解以及仲裁服务。涉及境外法律的消费纠纷,则由与之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境外ODR服务机构提供上述服务。
第四,探索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跨境电商平台管理责任。
一是有效落实境内电商平台责任。制定并大力推广使用跨境电商交易示范合同文本。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经营者,督促电商平台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清退。监督指导平台制定完善跨境经营者资质审查、境外经营者身份审核、商品质量检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公开以及信用管理等制度规范。指导平台建立进口商品商标管理制度。鼓励平台建立先行赔付制度等。
二是探索引入第三方跨国鉴证机构对境外电商平台实施信誉认证。第三方跨国鉴证机构(如瑞士通用鉴证行)由于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引入其对境外电商平台实施信誉认证是个不错选择。目前,第三方跨国鉴证机构信誉认证标准体系尚为空白,实践中可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针对鉴证机构信誉认证跨境交易建立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再由鉴证机构按此标准体系,通过专业化服务,认证供应商产品并逐步规范电商平台。
第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跨境电商可信交易环境。
一是建立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完善跨境交易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制度规范,指导跨境电商平台自建信用评级制度,防范经营者以虚构交易、炒作信用来欺骗消费者。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信用认证体系,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信用监管系统和负面清单系统,形成跨境电商平台、平台经营户、物流企业及其他服务企业的基础数据,实现对买卖双方的身份认证、资质审查和信用评价。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入驻经营者信用档案。积极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跨境电商中的推广应用。
二是有效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研究制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和抽查制度中完善涉及跨境电商信息相关内容。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落实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托目前运行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针对跨境电商经营特点,完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信用分类评级标准,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消费维权不畅、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经营者,降低信用等级,实行重点监管。发挥“守合同、重信用”等激励机制作用,促进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守信经营。
第六,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跨境电商监管合力。
一是推动创建“单一窗口”平台。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加强与海关、商检、邮政、银行等部门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建立统一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备案认证、统一信息管理服务的多位一体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后续监管成本。
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建议由国务院牵头,海关、商检、工商、商务、央行、税务、公安等部门参与,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开展跨境电商综合监管,在推动部门间质量检测互认、共同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共同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交易的监控,防范各类跨境交易非法经营行为。强化执法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建立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实现政府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有跨境电商保税仓库的地区可建立部门联合实地勘察机制,开展综合监管。
三是完善社会组织共治机制。充分鼓励行业协会、非营利性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共治。发挥社会组织信息集聚优势,在政策制定、标准制定、技术鉴定、市场调研等方面为政府和民众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自律性管理制度、行业从业守则、执业道德准则,组织开展跨境电商诚信测评、经营主体失信管控等行业自律工作,提高行业诚信经营水平;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优势,在违法行为搜索、在线网页留证、电子取证、建立违法行为特征语义库等方面获取技术支持;引导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行业专业人士、社会公众对跨境电商平台规则及规则的制定、修改、实施效果开展评价,防范不合理条款,推广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条款。
第七,加大服务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国际化监管人才培养。联合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培训,推进跨境电商监管研究基地和专家库建设,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监管机制建设的前瞻性研究。
二是支持优质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具体可从企业资质、规模、产品研发、质量控制、产品营销、客户服务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扶持发展跨境电商自营平台或进入优质第三方电商平台经营,让中国制造产品源源不断地进入全球市场。
三是鼓励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探索收集各类跨境交易数据信息,分类整理、挖掘分析,引导跨境电商投资和创新方向,推动跨境交易可持续发展。抓住规模大、信誉好的跨境电商平台,鼓励其技术创新、交易创新,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打造集展示、发布、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积极申报地方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保护知识产权

物联网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
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联互通。物联网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整体感知、可靠传输和智能处理。
物联网的应用领域涉及到方方面面,在工业、农业、环境、交通、物流、安保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有效推动了智能化发展,使得有限的资源更加合理的使用分配,从而提高了行业效率、效益。在家居、医疗健康、教育、金融与服务业、旅游业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的应用,从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到服务的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进,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这是该试验区近7年时间里的第6次扩围,范围已扩至全国132个城市和地区。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2月10日表示,新设综合试验区将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零售进口监管等政策措施。

疫情提升了海外电商的渗透率,越来越多的海外消费者开始通过线上电商渠道购物。这一消费习惯的变化,对中国也带来间接影响,更多企业开始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出海。此次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容,与这一轮跨境电商新趋势相得益彰。
日前,国务院同意在27个城市和地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新入选城市包括鄂尔多斯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金华市、舟山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镇市、上饶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阳市、韶关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宝鸡市、喀什地区、阿拉山口市。

据了解,这是该试验区近7年时间里的第6次扩围,范围已扩至全国132个城市和地区。2015年3月批准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之后,国务院先后于2016年1月、2018年7月、2019年12月和2020年4月在天津、上海、苏州、洛阳、南宁、长沙、芜湖、湛江、绵阳、营口等城市和地区分5批设立了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2月14日,浙江省商务厅方面表示,此次浙江金华、舟山成功获批,浙江省内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总数达到12个(包括义乌综试区),率先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域覆盖。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的试验田。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2月10日表示,新设综合试验区将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零售进口监管等政策措施。对比之前获批的城市,此次新增的27地,从区域来看,呈现出从东部向中西部倾斜的趋势。

当然,获批的各个城市和地区基于自身特色,因地制宜发展跨境电商。据浙江新闻报道,浙江省舟山市在关于《中国(舟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报方案》中提出,将 探索 国家自贸区与地方跨境电商合作发展机制,通过改革创新发展, 探索 具有舟山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路径,在细分市场中寻找相对优势。力争在3-5年的时间内建全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将舟山综合试验区打造成既能对接国家开放战略,又能在细分领域突出地方特点的区域性跨境电商服务中心。
2月10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在2021年商务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了198万亿元,增长15%,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增长32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超1500家,海外仓数量超2000个,建成的保税维修项目130多个。

李兴乾指出,2021年,外贸是中国经济运行一大亮点,而外贸的高速增长来自新业态等四大动力源。中国是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成长的沃土,各类平台和商户充分发挥在线营销、无接触交易、短距离配送等各种优势,助力外贸逆势突围。

作为跨境电商产业比较完善的大省,浙江省商务厅2月14日也交出了2021年浙江跨境电商的成绩单。浙江省商务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据测算,2021年,浙江全省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33029亿元,同比增长307%,规模约占全国六分之一,占比仅次于广东省,位居全国第二。其中,出口24302亿元,同比增长393%,全省出口活跃网店达149万家,较上一年增长31万家。同期,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出口大幅增长37倍。

中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2015年落地在杭州,多年发展之下,浙江在跨境电商领域的发展和布局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浙江省商务厅方面表示,2021年,全省跨境电商发展紧密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数字化改革,实现了四个“先”:一是统筹谋划抢先;二是发展规模领先;三是改革创新争先;四是配套建设创先。

在配套建设方面,浙江省商务厅表示,当前已累计在62个县(市、区)设立省级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省财政设立2亿元专项激励资金。浙江全省开展“店开全球”、“品牌出海”、“独立站领航”三项行动,出台全国首个省级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培育政策,评选公布89个在海外排名靠前的品牌。制定金融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专项政策。推出电商职业技能人才提升行动,举办跨境电商师资培训班。大力推进海外仓建设,浙江省跨境电商海外仓面积占到全国三分之一,打造出乐歌等样板。国际航空货运航线总数达到35条,“美森”快船在浙江省的运力占到近一半,有效支撑跨境出口。

落地到微观层面上,我们看到企业在跨境领域则有更多的布局和动作。
据IMF预测,全球出口增速将放缓,但跨境电商海外需求仍在,跨境电商将会保持稳定增长。以美国市场为例,2021年第三季度,美国市场消费者在电商渠道的支出为2040亿美元,占其零售总支出的124%,高于疫情前所预测的1830亿美元,市场需求空间仍然看好。再以东南亚为例,东南亚的在线零售渗透值仅有5%,远远落后于国内的32%。而2021年东南亚新增互联网用户4000万,总数已突破44亿人次。随着RCEP的正式生效,所带来的关税减免政策、区域内贸易标准化以及对贸易数字化的推动,都能给我国对东盟等亚太国家货物贸易与跨境电商带来直接利好。

而对于跨境电商的发展趋势,阿里巴巴国际站相关负责人预判或将呈现三大趋势,一是跨境电商从流量驱动时代走向品牌和服务驱动时代。垂直化,个性化,年轻化成为B2B电子商务的趋势,同时,随着海外消费者习惯的演变,内容化和社交化自营销成为趋势,跨境电商从单纯流量和产品性价比驱动,变为品牌产品和高质量服务驱动,包括产品服务以及供应链外贸综合服务向海外延伸和本土化。同时,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逐渐与新跨境电商流量投放效率,沉浸式场景搭建,精准匹配,千人千面营销、物流配送等各环节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可视化、更便捷的服务体验。

其二,数字化重构跨境电商供应链是重要方向。海运拥堵、港口堵塞困扰国际物流多时,未来通过数字化来重构供应链,提供关、税、汇、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降低成本和提高确定性,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方向。

其三,制度创新仍是未来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推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明确出台“推动进出口向高端化、精细化发展”“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建设海外仓”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中相关的政策红利将会继续不断释放。与此同时,跨境电商合规化是整个行业的大势所趋,也是国家政策及国际政策主导的方向,纯粹以铺货模式生存,对商品及用户缺乏精细化运营的商家将逐渐式微。

另据阿里巴巴国际站提供的数据,2021年国际站线上交易出口金额同比增长70%。从主要目的国来看,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仍位居前三,其中出口英国、日本增速均超过了100%。从行业来看,家居、机械、3C类出口位居前三,其中汽摩配、家电行业出口增速超过了100%。

每日经济新闻

物联网与EPC的关系 提到物联网就必然要与EPC和射频识别这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比较。 先说EPC。EPC的英文就是Electronic Product Code,直接翻译过来就是电子产品代码,在中文中容易产生误解。在2003年12月我国第一届PEC联席会议上确认,将EPC翻译成“产品电子代码”。它的特点是强调适用于对每一件物品都进行编码的通用的编码方案,这种编码方案仅仅涉及对物品的标识,不涉及物品的任何特性。每一件物品的EPC代码在物联网中所起到的就是相当于一个索引的作用。关于EPC编码理论以及如何实施EPC,将是本书的重点内容。 再说物联网。对物联网的理解是在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我们最开始的理解是把任何东西都搬到物联网上,通过EPC的概念,相当于在物联网上为每一件产品建立了从生到死的档案。物联网的特点是什么呢?是基于互联网的平台,能够查询全球范围内每一件物品信息的网络平台,物联网的索引就是EPC代码。物联网有这么几个组成部分,一个是编码,标识的功能,一个是中间件,管理的功能,还有一个ONS是寻址的功能,还有EPCIS,存贮的功能。 最后说说RFID。作为EPC这个概念能不能付诸实施,最底层靠的就是RFID系统,它的基本组成部分就包括电子标签和阅读器,从理论上来说,这个EPC代码可以用射频识别的方式来实现,也可以不用射频识别的方式来实现,它是一个代码,选择射频识别的方式作为一种载体。EPC标签就是一种电子标签,或者把它称为射频标签。从概念上来说,EPC相当于物联网的内核,EPC代码通过物联网进行电子数据交换,EPC代码通过RFID标签作为载体,随着实物在现实社会中流通。通过物联网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任何东西都在物联网上,每个物品都有唯一的EPC代码,这样就可以通过物联网查到其档案的情况,防伪的问题和一系列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主要区别是物联网专业还有很多关于传感器,RFID,条码等知识,以及一些物联网特有的课程,比如物流,防伪溯源等等
联系上: 和信息工程专业共性比较多,计算机应用就差别大一些都有的是一些编程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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