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第1张

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督。
本省境内的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予协助。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监督。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实行消防责任制,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消防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实行经济承包(租赁)的企业必须将消防工作作为承包(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内容。
城建、规划、工商、劳动、保险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做好消防工作。第四条 居(村)民委员会应制定防火制度,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落实防火措施。第五条 预防火灾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应负责所在岗位和住宅的消防安全,发现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应进行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六条 公安消防业务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消防经费,保证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与预防和扑救各种火灾相适应。第七条 火灾危险性大、公安消防队(站)责任区保护范围外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集中、集市贸易发达、易燃建筑密集的乡(镇)或工矿区,应根据需要分别由企事业单位或县、乡(镇)政府负责设立专职消防队(班)。
专职消防队(班)可由一个单位设立,也可以由几个单位联合设立。
专职消防队(班)的设立或撤销,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报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第八条 经济较发达的乡、村,以及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乡镇企业,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员,负责本乡、村、企业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第九条 专职、义务消防队所需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或由受益单位分担。第十条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应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第十一条 城市消防规划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城市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参加。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
建设、设计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职责,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含内装修)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定的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应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备案。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实行分级管理,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并负责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省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防火审核及其竣工验收。
地(市)、县(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分别负责同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及其竣工验收。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自动消防系统工程、内装修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监督,并对施工企业进行消防专业技术培训、考核。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外引进建设项目,其建筑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国内尚无规范,需依据国外、境外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工程设计的,须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第十六条 生产、维修消防产品必须取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许可证。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依法对生产、维修消防产品企业的质保体系和产品质量进行审查监督。第十七条 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生产消防新产品,国家、行业尚无标准的,其产品技术标准须由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审定。

有如下的消防技术在关键时刻正发挥着作用。

一、消防物联网

城市火灾物联网监测系统涉及多个子系统之间的协同工作。随着消防领域的不断发展,新的消防产品和解决方案将会出现。为了实现与物联网的“连接”,消防公司将会更加自觉地完善自己的行业布局,加大对端到端的力度,提供完善、快捷的服务。

未来,随着更多的物联网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教育培训中心、消防设备和材料厂家、消防设备经销商、供应商等消防物联网用户的不断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将逐渐覆盖整个消防产业,形成一条完整的消防产业生态链。

二、消防可视化技术

由于传统的烟雾报警器稳定性差、可靠性差、误警率高,随着火灾可视化技术在火灾中的应用,将集成式摄像机、“火眼”等产品的开发和开发,将报警信息与可视化相结合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火眼”系统采用了独特的计算机图像模式识别技术,利用现有的监视摄像机,对所监测的区域进行实时检测,并及时发布火警信号。一些以监控起家的生产企业将利用物联网技术投入到智慧消防的建设中,必将推动智能消防的发展。

三、无人机技术

无人机技术的引进使灭火和救援部队在空中支援的可用性和能力发生了质变。通过对事故的俯瞰,无人机可以帮助指挥官制定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战略。无人驾驶飞机还能到达消防人员不能到达的地方。

总体上,无人机技术可以提高消防队员的安全性,帮助消防队员更好地应对意外事件,与直升机的成本相比,无人机的使用是迄今为止最具成本效益的空中消防支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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