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修期满后,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时,方可使用维修基金。具体业主按投票权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购买国债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用途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中临时借用相当于该物业一个月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房屋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或更新的,可提取施工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30%。
(3)除业主大会另有决定外,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账户中保留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
维修基金只能用于公共设施和房屋的维修,不能用于其他地方。而且,如果房屋转让,剩余款项会一并转让给房屋的新产权人。维修基金买卖双方都不能提取。买卖房屋前,双方应协商好,预期由买方承担的部分可在总房价中填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