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仓限额(期货持仓限额系统和持仓限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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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唐宗权,每经编辑谢欣
今日(12月1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CICC)发布《关于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五项具体规定。
《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CICC对细节的规定非常详细。CICC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沪深300股指期权的稳定上市和安全运行,引导市场建立理性的投资文化,防止市场过热...
每次最大下单20手,持仓限额5000手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自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首批上市合约月份分别为2020年2月(IO2012)、2020年3月(IO2003)、2020年4月(IO2004)、2020年6月(IO2006)、2020年9月(IO2009)和2020年12月(。
为什么要从2020年2月的合同开始?
CICC告诉《国家商报》记者,CICC同意2月为最近一个月合约,给交易者一定的适应时间,以确保沪深300股指期权的顺利上市和安全运行。
根据行业管理,各合约基准价由交易所结合沪深300股指期权做市商报价等因素确定,并在合约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限价单最多下单20手。同月客户对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5000手(不同会员的持仓合并计算)。手续费标准为每手15元,行使(表演)手续费标准为每手2元。交易所暂不收取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备案费。
CICC解读这一规定的含义:持仓限额是避免风险过度集中、防止市场 *** 纵的有效措施。沪深300股指期权持仓限额设定为5000手,与沪深300股指期货一致。目前沪深300股指期权费比较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市场过热。
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0%与股指期货一致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为10%,最低保障系数为0.5。
CICC告诉记者,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的保证金模式目前采用的是传统的保证金模式,更符合我国国内市场的发展现状。从一些海外市场的发展路径来看,尤其是亚洲几个成功的新兴市场,在市场发展初期,大多是先采用传统的保证金模式。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保证金调整系数与股指期货保证金水平一致为10%,0.5的最低保证系数设定了虚构期权的最低保证金水平,约为股指期货保证金水平的一半。这个设置是出于风险控制等考虑。
做市商可申请自动对冲平仓沪深300股指期权做市商可于交易日9: 30至15: 00通过会员向交易所申请双向期权持仓自动对冲平仓。自动对冲平仓不收手续费,申请保持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时间申请取消自动对冲平仓。
做市商各月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6万手。做市商各月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20000手。
CICC表示:“交易所将加强做市商的梯队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此外,CICC要求客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查询间隔不得少于60秒。当期权合约的最佳买卖价差小于或等于下表中的价差时,不进行询价。
CICC告诉《国家商报》:“期权合约询价区间的要求是为了防止投资者对同一份期权合约频繁询价,优化技术资源。”
上市初期实施交易限额制度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初期实行交易额度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首日至2020年3月第三个周五(2020年3月20日),该品种客户日内开仓交易数量上限为50手,期权合约单月日内开仓交易数量上限为20手,深虚拟价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数量上限为10手。
2020年3月第4个星期一(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6月第3个星期五(2020年6月19日),该品种客户日内开仓交易数量上限为100手,期权合约单月日内开仓交易数量上限为50手,深度虚拟价值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数量上限为20手。
客户首次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所将采取限制开仓5个交易日的措施。
第二次,交易所将采取限制开仓10个交易日的措施。
第三次及以上,交易所将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措施。
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CICC说:“上市初期,沪深300股指期权实行严格的交易额度制度,控制市场热度,保证产品平稳运行。”
CICC还说,“深虚拟期权的价格低,价格波动的百分比大。个人投资者对其风险的认识并不全面。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之初,深虚拟期权的交易额度制度可以防止投资者过度交易深虚拟期权,引导市场建立理性的投资文化。"
中金所明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CICC发布的条例还规定了异常交易的监管标准。
1.客户对某一合约的单日自行交易次数达到5次(含5次)的,构成“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大量或多次买卖自己(包括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一组账户内客户之间的交易)”的异常交易行为。
2.客户单日某合约撤单次数达到500次(含500次),构成“频繁报撤单”的异常交易行为。
3.客户单日从一个合约中撤单100次(含100次),且单笔撤单金额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每次限价单最大下单数量的80%的,构成“大额撤单”异常交易行为。
4.客户因单日单品种多手合约自行平仓、频繁撤单、大额撤单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的,一次性认定。
5.在统计客户的自行平仓、频繁取消订单和大额取消订单时,立即全部成交或取消限价单、立即取消剩余交易的限价单、市价单导致的自行平仓行为不计入自行平仓次数统计。所有交易立即自动引起的撤单或限价单取消,剩余交易的限价单立即取消,市场订单不计入频繁撤单和大额撤单统计,客户发起的撤单计入撤单次数统计。
套期保值交易所产生的自行平仓、频繁撤单、大额撤单不构成异常交易。
市场交易产生的频繁报单和撤单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6.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之间的自行平仓、频繁撤单、大额撤单合并计算,其监管标准与个人客户相同。
客户自行平仓、频繁撤单、首次大额撤单行为达到交易所标准的,交易所将于当日对客户所在会员进行电话提示。交易所第二次将该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第三次,当日收市后,交易所采取了限制客户开仓的监管措施。建仓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一个月。
每秒申报10笔以上将报备信息关于对每秒申报数量的监管,CICC明确表示,对沪深300股指期权某合约每秒申报超过10笔(含10笔)的客户,应当通过其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报告相关信息。申报交易笔数是指买入、卖出和取消的交易笔数之和。
同一客户通过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申报交易的,申报交易笔数合并计算。因即时全量交易或限价单取消以及剩余即时交易限价单取消而自动形成的撤单数量纳入申报数量统计。做市商因做市交易产生的申报数量不在统计范围内。
对于符合备案标准的客户,交易所将通知客户所在的期货公司会员,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应当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报告相关信息,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规范交易行为。
报告内容涵盖客户基本信息、软件信息、交易策略、风险控制措施等。
符合申报标准的客户未能在5个交易日内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申报的,交易所将在该客户首次出现时向其所在的期货公司会员进行电话提示。交易所第二次将该客户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第三次及以上,交易所可以采取要求书面承诺、限制开仓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对拒绝提供信息、未按要求提供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客户,交易所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要求报告、约见谈话、要求书面承诺、限制开仓等措施。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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