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实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国”等奋斗目标,根据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庆建党百年华诞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举办时间: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拟定于11月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确定举办今年活动周的举办形式,各地活动周在全国总开幕式前后一个月内安排举行。
二、活动内容
1.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
2.向社区开放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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