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关于该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规定意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
B.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代表到场是公开审理的特殊形式
C.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是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对其进行教育
D.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不矛盾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开审理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由此可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是绝对不能公开的,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目的是为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教育,有关人员到场须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所以也并不违背不公开审理制度。因此,AB选项错误,当选;CD选项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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