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三国法》知识点:国际公法导论

法考《三国法》知识点:国际公法导论,第1张

法考《三国法》知识点:国际公法导论

1、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条约:国际条约一旦生效,对缔约国具有拘束力。

国际习惯:在国际交往中由各国前后一致地不断重复所形成并被广泛接受为有法律拘束力的行为规则或制度。

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2、国际法的效力: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本身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

3、国际条约在我国国内的适用实践

条约在中国使用的适用通行方式是转化和并入,使用方式有条约直接适用,条约与国内法平行适用和条约转化适用。

条约直接适用: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原则上直接并优先适用,知识产权条约已经转化或需要转化的除外。

WTO协议需要转化适用。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条约与我国国内法律并行适用。

4、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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