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提交资料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一份。
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
自考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
2、申请免考
登录系统,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z、毕业z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县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后将考生材料报给市考办。
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由县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可查询审核结果。
考生如办理免考课程与原已有成绩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