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指的是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产生的税额。简易计税核算内容是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会计核算时“应交税费”下“简易计税”算几级明细科目?:
提醒:简易计税属于“应交税费”下属的二级科目,不是三级明细
科目架构
(一)一般纳税人中“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增加为10个:
1.应交增值税2.未交增值税
3.增值税留抵税额4.待抵扣进项税额
5.预缴增值税6.待认证进项税额
7.代转销项税额8.简易计税
9.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0.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有三个明细科目核算: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
2.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
3.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简易计税科目核算内容
简易计税核算内容是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简易计税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简易计税是因特殊行业,无法取得或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所以采取简易计税的方法来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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