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ks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z书。自考毕业申请一年有两次机会,分别是上半年的6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上半年申办毕业的一般在10月份领取毕业z书,下半年申办毕业的则是4月份。就是说如果考生是在6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10月份才发放毕业z书;如果考生是12月申请的毕业,那么就要等到明年的4月份才能领到自考毕业z书。具体程序是:
1、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z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ks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ks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3、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z书,主考学校在毕业z书上副署。
4、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ks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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