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ks考籍管理工作规定》,“自考转考”是指: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ks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其中考生要把自考转考和自考转专业进行区分,自考转考只是因为考生所在地点发生变动,所报考的院校专业并没有发生改变。厦门自考转入要求
1、凡考籍转入本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
2、转入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3、考生自办理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原则上3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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