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ks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考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ks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自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z、毕业z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区自考办收集自考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自考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自考办。
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
3、自考办审核后,自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另外,自考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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