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湘潭自考实践考核成绩一般在考后1个月公布,实践考核课程的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考核成绩由主考院校通知考生。湖南自考实践课成绩计算标准
①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
②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
③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④对一些特殊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百分制计分或只采用及格(合格)和不及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
⑤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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