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第1张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到底属于谁?属于女方父母?女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一个大家普遍都有争议的问题。其实关于彩礼的归属,法律上早已经有明确的解释了,针对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判断标准,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一、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

 

1、 彩礼婚前给付,无约定如何使用

男方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便女方使用彩礼购买家电、家具等作为陪嫁,也只是财产形式的转化,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 彩礼婚前给付,双方协商使用方式

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礼,双方协商结婚时由女方将该款项以陪嫁的形式带回,此时女方的陪嫁并非传统意义上由女方父母直接出资的陪嫁,而是由男方彩礼作为实际出资金额的陪嫁,属于双方当事人对彩礼的返还另有约定的情况,各方均应遵循该约定,法院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所以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双方协商用该彩礼钱购置结婚用品的,购置的结婚用品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彩礼婚前给付,受赠人又赠与别人的情况

男方于婚前给付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父母的一种感谢方式,这种情况下彩礼对于女方父母来说是一种赠与的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礼之前,女方父母将这笔钱指明赠与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礼当日或者婚礼后,女方父母再将该彩礼给付给女方的,一般视为女方父母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犀总结】

综合来说,彩礼是男方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家长协商过彩礼的支配方式,那么返回的彩礼或用彩礼购买的嫁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未经协商,在婚礼前女方父母将彩礼给予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婚礼当日或者婚礼后将彩礼给予女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Ps:嫁妆也是相同情况哦!

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且女方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该嫁妆仅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该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结婚彩礼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彩礼的具体数额,但对彩礼返还、天价彩礼、彩礼归属问题(详见上文)还是做了一定的限制。

 

1、 彩礼返还问题

第一种,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小犀解读: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但男方给予了女方一定数额的彩礼,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要回彩礼;或者已办理结婚证但实际未共同生活的、在结婚前给予了女方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况下离婚,男方也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第二种,不应返还彩礼的情况: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小犀解读:针对前文所说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在《解释(二)》中又做了进一步详细解读,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或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又或是女方所接收的彩礼的确已用于两人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彩礼则不用退还。

 

2、天价彩礼限制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国家禁止包办婚姻,强娶强嫁都是违法行为。以不正当理由向对方索要天价彩礼会构成犯罪,但是适当的索要彩礼是允许的,需要在合理范围内。

 



三、2021年要取消彩礼了吗

 

2021年并没有取消彩礼,这一说法是假的!

 

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开始施行了。同时,我们一直沿用的《婚姻法》也在2021年1月1日退出中国现行法律的舞台,以“婚姻家庭编”汇入民法典。  

 

也就是说,此前的《婚姻法》规定的相关法律内容将全部作废,以新的《民法典》为参考标准。

 

而“2021年国家立法取消彩礼”这一说法,是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中传出来的。原法律条文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这句“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被大家误解成了禁止结婚要彩礼,这种解读是完全错误的。

 

结婚适当给予对方彩礼并不违法,但若是以索取对方财物为结婚条件进行买卖婚姻,或利用婚姻为手段,骗取彩礼,致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的做法,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本质上是对天价彩礼的一种限制。

 

其实,《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并不是今年会议的新增条文,而是现行《婚姻法》第三条“照抄”过去的,也就是说“禁止借结婚索取财物”这个规定早就有了。

 

因此,新的《民法典》中关于婚姻法的规定并没有取消彩礼这一说法。

 

继续阅读:2020彩礼一般给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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