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佃关系

租佃关系,第1张

租佃关系 中国古代的“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说说我自己的理解,我认为本质区别在于工资是否固定。

假设都是土地的拥有着把地给农民种,那我们这么来理解这两个关系的不同。

租佃关系,种出来的粮食是农民自己的,地主拿一部分提成,比如一半的粮食。

雇佣关系,种出来的粮食都归土地所有者拥有,但是土地所有者在把土地交给受雇人之前,就应该会约定一个固定工资,就像我们现在的打工。

为什么说本质区别在于工资是否固定?假如土地所有者有一块地要别人来种,分两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就是租佃关系。

按照约定,地主会分配一定比例的产出给农民,那么农民就有积极性去提高产出,因为产出提高了,自己就能拿到更多的粮食。

第二种就是雇佣关系。

按照约定,不管产出多少粮食,土地所有者都只给固定工资给受雇人作为报酬,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我们现在的打工就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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