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工程签证泛滥成灾。一个大的工程项目,少则几十份,多则几千份。
三是工程签证缺少原始资料。如现场照片、录像等。
四是工程签证要素不全。签证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素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有的业主现场代表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签证,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在结算审计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以致在结算审计时双方代表还争吵扯皮,影响了现场签证的严肃性,也影响了审计判断,影响了工作效率。工程签证应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共同签证,有的还要项目管理、跟踪审计单位签字认可。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只找某一方签字,有的仅有数量没有单价,更有甚者仅签据实结算。
五是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驻工地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现场签证价款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某工程额外增加的垫层厚度为150mm,但签证却是300mm,很显然签证管理人员没有到现场核实。甚至有些签证用词模棱两可,可 *** 作性差。签证单中的资料记载不详,用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不足,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