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析因设计•2022-10-8•生活百科•阅读13我国《收养法》(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办理弃婴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登记的民政部门。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原文地址:https://54852.com/bake/3415409.html收养民政部门登记生父废止赞 (0)打赏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析因设计一级用户组00 生成海报 学校精神文化上一篇 2022-10-08上色用什么酱油 下一篇2022-10-08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提交评论列表(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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