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留学360介绍,回国证明的适用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在办理求职创业、送其定居、购买免税商品、申请科研启动资金等手续时,需出示回国证明。
德国及其境内负责签发退货证明的部门
德国大使馆教育处负责:柏林、勃兰登堡、萨克森-安哈尔特、萨克森、图林根州、施-荷兰、梅-钱、下萨克森、汉堡、不来梅。驻法兰克福总领馆教育科负责:黑森州、老佛爷州、挡板州、萨尔州;驻慕尼黑总领事馆教育组:巴伐利亚;驻杜塞尔多夫总领事馆教育处: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
第三条回国证明的申请人范围
回国证明的申请人范围
凡在德国科研机构和中国教育部外国监管信息网在http://www.jsj.edu.cn/index.php/default/index/sort/12018公布的名单上的德国高校学习、研究或从事科研工作6个月以上(含)的中国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回国证明。
申请“退货证明”的相关程序
1.投标时间要求。原则上在申请人完成学业回国前2个月左右。
2.完成注册。申请人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前,须登录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http://www.de-moe.edu.cn),在驻德使馆教育处(组)留学人员注册系统填写留学基本信息,生成《留学人员登记表》,完成注册。如果申请人来德国时没有在网上注册,可以补注册。
3.在线填写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我的用户界面中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一定要认真阅读《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提交纸质材料。根据下文第五条“申请回国证明所需材料”的要求,申请人须将在德国留学的纸质证明材料以普通邮件方式寄送至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请在信封上注明“回国证明”字样,邮寄地址见附件1。或在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网上公布的接待时间(周三、周五下午2-5点)进行。
5.完成投标的时间到了。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会根据德国留学纸质证明,核对申请人信息是否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表》一致。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留学信息无误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寄出回国证明。因提供错误信息而导致的投标进程的延误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查看回国证明的在线状态。申请人可在教育厅网站“驻德使馆教育处(组)留学生注册系统”用户界面的“回国管理”一栏查询办理状态信息,包括审核状态(是否完成)、办理状态(待批、已完成、已发送)和备注栏(提示:系统不标注材料接收日期)等相关信息的反馈;逾期8周以上未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可在办理状态栏相关备注栏查询信息或直接联系驻德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老师。详见附录2。
申请回国证明所需材料
1.《外国留学生登记表》,由主办方在http://www.de-moe.edu.cn/reg/,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下生成并打印。
2.《回国证明申请表》,申请人根据其注册用户下的相关填写说明在线填写、提交、打印申请表,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所填信息无误。
3.护照首页复印件;
4.德国大学任一学期学籍注册证明(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原件和学籍注销证明(Exmatri-kulaationsbescheinigung)复印件;
5.获得学位证书(Urkunde)和成绩单(Zeugnis)的复印件。注:以上两份须由所在高校考试管理部门(Prü fungsamt)盖章确认,或德国公证处公证方为有效;非高校注册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等留学人员,须提供德国导师或留学所在地机构提供的研究证明(须注明起止时间、研究状况及签名盖章)。
6.一个写有收件人姓名、地址和全部邮资的回邮信封(邮资信息见http://www.deutschepost.de/de.html)。寄信人地址要求在寄出后至少一个月内有效。
如何办理“退证”手续
“退货证明”只能签发一次。回国后可以改变原有的海外身份。再来德国的不受此限制。短期休假或者探亲不需要办理回国证明。
如果申请人在邮寄3个月后仍未收到退回证明,他可以在半年内申请补发。所需材料如下:
1.需要提交一份由保证人签署的承诺书,声明如果收到第二份返回证明,有义务将其送回我处。
2.申请表上清楚标明“退货证明”的编号。这个号码可以在教育处网站的“中国驻德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留学生注册系统”我的用户界面“回国管理”一栏查询。
3.申请人应寄送一个写有收件人姓名、地址和全部邮资的回邮信封,回邮地址在寄出后至少一个月内有效。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申领和签发退货证明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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