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是申请美国留学签证的重要时机。但是申请美国留学签证的过程相当复杂繁琐,很多第一次出国留学的学生对此一无所知。接下来,为了大家顺利拿到签证,边肖带来了美国留学签证申请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美国留学签证申请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面试时出示以下材料和任何其他与签证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
1.有效护照:如果你的护照在你预计到达美国的六个月内将要过期或损坏,或者你的护照上没有空白色签证签发页,请在来面试前申请新的护照。
2.之前有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过期护照。
3.DS-160表格的确认页。请在上面注明你的中文姓名、中文姓名的电报代码、中国家庭住址、公司名称和地址。请在A4纸上垂直打印您的表格确认页。请携带DS-160表格的打印确认页参加面试,不要使用传真确认页。
4.照片:6个月内拍摄的2“x2”(51mm×51mm)正方形白底彩色正面照片。请用透明胶带把你的照片贴在护照封面上。
5.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您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一家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请把收据粘在确认页的下半部分。
6.在中国有较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帮助证明你在美国短暂停留后回国的意向。
7.资金证明:证明你有能力支付你在美国不工作的整个期间的费用。
8.完整的学生和交换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完整的I-20A-B表格(对于F1学生)或I-20M-N表格(对于M-1学生)必须由学校的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名字必须和你护照上的名字完全一致,并且已经被美国学术机构录入SEVIS系统。
9.SEVIS费用收据:大多数J、F和M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来面试的时候请带上电子收据或者I-797收据原件。
10.研究/学习计划:你在美国期间计划学习或研究工作的细节,包括你在美国大学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
1.简历:详细描述你过去的学术和工作经历,包括发表的文章列表。
12.返校老学生的学校成绩单:想回美国学校的老学生在申请签证的时候要提交他们所学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13.导师个人介绍:在美国大学被分配了导师的研究生要带上个人介绍、简历或打印的网页。
美国拒签的原因
1.签证申请类型
F-1签证适用于被美国正规院校录取,赴美攻读学位的学生。M-1签证适用于非学历职业教育或培训项目录取的学生。
2.签证材料的准备
在预约签证面试前,学生要准备好以下材料:美国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及该院校出具的包含本人信息和SE VIS编号的I-20表格;证明你已经加入SEVIS并支付费用的收据;I-20表格上列出的学费、生活费和其他支付方式的信息和证明材料;最近一所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以及经过认证的翻译件;入学考试或测验分数。
3.英语能力
虽然美国免签新政策已经实施,但是学生在准备申请签证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材料准备,还要注意英语水平。
注意:英语能力在面试中很重要。签证官会对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与I-20表格中的描述一致。如果学生拒绝用英语陈述,签证官会怀疑他赴美留学目的的唯一性。如果学生的I-20表明他们将在学校接受语言培训,他们在面试时不需要说流利的英语。但是一般来说,学生应该在来美国之前开始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平。
赴美留学签证的有效期
美国留学签证的有效期是美国留学签证的生命。一旦有效期到期,美国留学签证就失效了。所以把握美国留学签证的有效期也是留学生的功课。很多第一次来美国的同学,因为学习紧张,忙于体验美国生活,忽略了这个问题。
1.美国延长五类签证的审查有效期。
美国决定延长签证螳螂(VisaMantis)考试的有效期,适用于F(学生)、J(交流访问者)、H(临时工作人员)、L(公司内部调动)和B(旅游和商务)签证。当原签证到期后,如果你提交新的签证申请继续参加原在美国的学习或工作项目,你可以不必接受另一轮签证螳螂检查。但是,如果有必要,领事官员可以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酌情要求签证螳螂检查。
2.外国学生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4年。
如果外国学生通过签证螳螂考试并获得签证,其签证螳螂考试可以在完成批准的学习计划所需的时间内有效,最长为四年。但是,如果学生改变学习计划,考试成绩将不再有效。
如果重新申请签证,需要签证螳螂重新审核。如果临时工作人员、交流访问者和内部转移人员通过签证螳螂检查,有效期可达到完成批准活动所需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如果签证持有人在美国的活动性质发生变化,考试成绩无效;如果重新申请签证,需要签证螳螂重新审核。
美国留学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4年,部分签证可以延期。这就给很多毕业后准备去美国工作的同学创造了便利。即便如此,随着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美国留学签证政策也会发生变化,所以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关注美国留学签证政策的变化。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