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合格的化妆品上市需要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审核才能上市销售
扩展资料:
2013年政府发布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
国产化妆品需要经过化妆品备案才能允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所以国产化妆品品牌研发出化妆品后就需要准备资料去申请备案。
1、备案检验:检验机构出具检验合格的备案检验报告。
2、网上上传备案资料: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填写备案基本信息、产品配方、上传产品包装平面图和正面立体图(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方先备案、生产方用委托方备案编号关联)。
3、上传资料审核: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上传资料,通过、退回、责令整改、立案查处四种确认。
4、产品上市:企业网上信息通过后,产品上市。
5、备案后的检查和监督:市级监督部门对企业存档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时间:备案上传通过后,3个月以内)。
产品管理
相对九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来说,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安全风险相对较低,在监督管理方面比特殊用途化妆品宽松一些。目前我国对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论是国产品还是进口品,实施备案制管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
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委托境内责任人通过网络平台办理备案手续,取得电子版备案凭证后方可进口。
百度百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是指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履行备案手续。
委托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有多个受托方的,由委托方选择向其中一个受托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扩展资料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条 生产企业不再生产已备案的产品时,应主动告知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告知情况予以备案。
生产企业对已获备案的产品,应自备案之日起,每满4年前4个月内向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该产品是否继续生产的情况说明;逾期未提交的,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注销该产品的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备案流程如下: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第八条,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
(七)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答案是:化妆品有没经过备案不可以上市
扩展资料:
2014年4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函》,就备案检验机构增补工作、美白化妆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美白化妆品过渡期安排以及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衔接提出了具体意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需于2014年12月30日前在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备案。
此通知一出在化妆品行业行业引发剧烈反响,业内疾呼:中国化妆品监管元年到来!对于消费者来说无不拍手称快。而化妆品上游企业(生产商、品牌商)的态度则各自不同——对于那些正规生产商、品牌商来说一直翘首以盼,而对于那些打擦边球的生产商、品牌商来说则惶惶不可终日。为何如此,今天便于各位看官一一道来。
首先我们来科普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这意味着这一新组建的正部级部门正式对外亮相,食品安全过去多头分段管理的“九龙治水”局面结束。
要知道在这之前化妆品(尤其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领域一直处于没有明确监管范畴——谁都可以管,一旦出事谁都不负责的状态。这也直接导致以前的化妆品行业监管处于漏洞百出;但自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挂牌成立后,这种乱象戛然而止。对于安全消费,对于规范行业来说这无疑是天大喜讯。
我们先来看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备案的要求:
(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四)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生产设备清单;
(六)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七)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八)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以下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九)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受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十二)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
(十三)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可能上述条款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过于专业,那么为大家简单点梳理下,该备案流程的关键词:
1、规范了品牌商:备案流程中明确规范了商品品牌、包装、说明的措辞标准,从而杜绝了以往品牌商通过品名、功效、成分等违规用语来夸大、过度包装、夸大产品功能功效误导消费者的可能。(过去由于监管不严,化妆品品牌最常使用过度包装、夸大功效、杜撰名词等方法诱导消费者)
2、规范了生产商:对生产商的资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配方品质监管等有了严格的鉴定及监管。(过去由于监管不严,化妆品生产商为了满足品牌商的要求,不惜在产品中添加违规、违禁成分,灌装生产过程中有法不一不按标准执行的情况成为常态)备案令严格规范生产标准,为监督执法确立标准。
3、规范了产品风险:备案在配方审核上采取了严格措施,不允许在行业标准外随意更改、添加非标准配方体系——在组方源头最大可能的杜绝产品品质问题风险系数。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规定:备案企业首先需要在其认定机构(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将产品送检,取得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后方可进行备案,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及标准)、化学检测(铅、砷、汞等违禁化学成分检测)。而备案则严格审查品牌商、生产商资质及应用规范等,可谓化妆品领域建国以来最强监管体系。
讲解了这么多可能消费者要问: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备案审查到底意味着什么?
不要急,最后就来讲讲通过备案的品牌到底意味着什么,通过这么严格的审查流程对于企业品牌来说至少保障了以下几点:
1、该品牌产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品(简称合法):根据备案要求,无论是生产商还是品牌商必须具备全部的合法手续方可有资格提交申请。在法律层面最大利益上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有明确法律追查对象)
2、该品牌产品是符合国家行业生产标准的产品(简称合规):根据备案要求,品牌商、生产商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对产品进行生产、包装、标识等,杜绝了三无产品及违规产品,最大程度为消费者把好质量关。
3、由于要备案要通过层层审查,以及审查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人力、物力、资金及时间成本——变相对品牌商、生产商的企业实力提出了高门槛要求;为广大消费者过滤了大量的不具备资质的三无或作坊式的企业,最大程度保障了消费者利益。
总之:随着国家监管层越来越严厉的法规办法出台,化妆品行业必将会进行一次大的洗牌;有实力,守规矩,讲信用的品牌及企业必将成为中国化妆品行业未来的主导力量,更是广大消费者的福音,也为消费者选择化妆、护肤品提供了行业规范及法律保障依据,今后消费者应该尽可能的选择在药监备案的品牌产品,才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
资料来源:综普备案中心
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应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信息备案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网上备案,备案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对于不依照规定履行产品上市前信息报备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指不含有以上特殊功效的,比如单纯的润肤水之类,祛痘、去皱、抗氧化等现在都算非特。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则在国产非特类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查询。
国产化妆品备案信息分为卫妆准字(非特)和卫妆特字(特殊),进口化妆品分为卫妆备进字(非特)和卫妆特进字(特殊)。
二、备案流程
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要求,中国境内生产的化妆品的备案流程如下:
1、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在sfda官网上整理、报送生产配方、销售包装、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
2、委托生产的产品,委托双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备案信息。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候查某个产品的时候会发现两个记录。委托方可以先备案,备案号再交给被委托方备案。
3、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企业备案信息后,会在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对产品的核查。如果备案审核通过,我们就能在非特殊化妆品服务平台查到备案信息,产品也可以进行销售。但是此时并未进行产品实物检测,监管部门之后会再进行一次实质检查。
4、对于不属于备案产品范围的、备案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备案后3个月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实质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会责令改正,并在产品备案信息里进行标注;发现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
6、已经备案的产品,想要变更原备案事项,要在变更前将相关变更信息通过网络平台重新报送备案;涉及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后重新申请备案。
7、已备案的产品,每满4年需要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如果某一产品已经不再生产,企业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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