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孕妇怀孕7个月不上夜班。可国务院相关规定怀孕7个月以后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国家关于《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均有相应的保护和待遇保障。如:医院为生育女职工购买生育保险;怀孕7个月以后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负重、高危工作作业;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假期间享受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假期和假期福利待遇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在法律规定中的七个月是按照自然月计算的。也就是从31周开始不用上夜班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孕妇的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得安排 加班 和上夜班。 根据我国《 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 女职工 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